





















私募基金该如何处理税务问题?私募基金的税务很复杂,又存在政策模糊,加上营改增税制改革,很多私募小伙伴们对此其实还一头雾水。现跟大家分享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投资方面的税务处理问题,当然还包括了私募基金的税收优惠,囊括了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的方方面面。一、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划分成两类,一类是一般纳税人,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二者区分的标准为:工业企业,销售额超过50万;商业企业,销售额要超过80万。营改增的试点企业目前标准是500万。上述标准说的是如果公司的销售额达到上述的标准就一定是一般纳税人了。如




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制度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的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行负责。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因错填结算凭证,致使银行错投结算凭证或对款项不能解付,影响资金使用的,应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单位和个人对使用的支票、商业承兑汇票和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本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预留银行的印章,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被盗,发生款项冒颁,造成资金损失的,应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2)连带责任。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由于付款人不能付款退回票据,持票人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时,出票人、背书人和其




收到赔款是否需开具发票?问:我公司对外销售产品,由物流公司运至买方,但运输过程中将这些货物丢失,经协商后,双方同意:由物流公司赔偿我们们损失,支付赔款,同时由我们公司开发票给物流公司。请问专家:我们公司应该开什么发票呢?能开我们平时给客户开的卖产品的增值税发票吗?那“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又写什么呢?收到赔款,又怎样账务处理呢?答:参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承运人的责任:二、从承运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基金行业如果真正实施“营改增”将有哪些问题不可避免?今天,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协会副会长、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主席、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赵学军主持,协会会长洪磊、副会长钟蓉萨、副会长张小艾、副秘书长陈春艳以及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而在各项议程当中,会议对于基金行业实施“营改增”涉及的法制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事实上,基金行业作为非营业税缴纳主体,长期以来并无增值税之责任。不过去年12月21日,财政部发布一项增值税新政《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外国人在国外转让境内公司的股权也要缴纳个税H外资公司股东A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两个股东,协议在国外签订,公司认为该股权转让所得是外国人在国外签订,故股东A未在国内申报缴纳个税。被责成补缴个税200余万并处100余万罚款。税官提醒:涉外个税界定复杂,一认资格、二看来源,三定范围。案例具体内容及相关税法规定如下:案情概况H公司是一家外资进出口贸易企业,主营进口食品,股东为3个法国人,2011年因其中一名股东A转行需要资金,经协商决定将其所持H公司的20%股份分别转让给其他两个股东B和C(每人10%),对该股权转




怎样办理托收承付方式下的逾期付款购货企业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l)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滞纳金),将其划给收款单位。其计算公式为:应付滞纳金=逾期未付金额×延期天数×扣收比例逾期付款天数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付款人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应当算作逾期一天,计算一天的赔偿金。在承付期满的次日(如遇例假日,逾期付款赔偿金的天数计算也




签发与办理现金支票【导读】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现金支票,让你轻松签发与代理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一种是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各单位使用现金支票或普通支票(以下均称现金支票)时,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现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要




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中的主要问题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发布《公告》?答:为了进一步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称“698号文”)中间接股权转让问题的配套执行程序,明确集团内部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




支票结算的基本规定是什么?问:支票结算的基本规定是什么?答:(1)支票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所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为五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有效期为十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顺




国债持有期间未兑付利息如何作纳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公告”)从国债利息收入税务处理、国债转让收入税务处理、国债成本确定以及国债成本计算方法四方面明确了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处理,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国债收益的税收政策。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国债利息收入一直采取免税政策。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




新准则下其他货币资金实务处理1.科目设置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用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应当按照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分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进行明细核算。外埠存款科目期末借




实施《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几个问题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考虑了担保企业低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强调了稳健性和风险防范原则,从会计核算的角度降低担保企业风险、合理反映其收益情况,对担保机构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不过,在某些问题上《办法》仍有待进…步完善,如没有涉及再担保业务核算以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风险准备金是否可以用来支付代偿损失等。本文针对《办法》在应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具体解读。一是担保赔偿准备、应收代偿款和风险准备金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比,除了常见




基金分红避税实际案例这不是一个新话题,今天看来,税务从业人士与经济人士仍将持续着不同的认识,基金避税,税务专业人士多有认为钻空子、避税、不正常,今天小编从专业的角度来梳理一下个人的理解,无论未来政策如何,了解其中的风险所在才是双方所需要的。摘自百度文库的案例5月13日我们推荐的高比例分红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40006),我公司淄博某机构客户于5月14日(权益登记日前一天)申购该基金510万元,买入价格按照5月14日基金公司公布的净值2.3932元计。该基金于5月15日完成分红除权,每份红利0




货币资金舞弊的方式有哪些?1.以虚开票据报账,套取现金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审查申请报告,检查其是否有发生相关的业务申请,是否已完成整个业务程序,是否有相关负责人员签章确认。对已审批的票据核查其金额计算的准确性,一并检查票据是否具备完整的报批程序。2.虚构职工人数,虚增工资支出,套取现金针对此现象,须将工资表中的职工与人事部门报来的职工花名册逐一进行核对,核实是否存在不在册职工,从而控制虚构职工人数、虚增工资支出的现象,保证企业用款的安全性。3.通过挂往来账,套取资金舞弊者将资金汇往与本企业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其




办理银行结算时违反了银行结算制度如何处理?1.违反结算规定责任.这类责任包括:①受理无理拒付、擅自拒付退票和有款不扣拖延付款以及不扣、少扣赔偿金的,除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五替付款单位承担赔偿金外,要对其处以2000元至5000元销款.②任意压票、退票、截留、挪用结算资金,按结算金额对其处以每天万分之七罚款.③延压、挪用、截留结算金额,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延压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付赔偿金.④银行签发空头银行汇票、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要追回垫付资金,并按垫付的金额对其处以每天千分之一的罚款.⑤银行采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法律、会计出表与增值税出表的差异比较虽然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中,资产支持计划被明确列入适用简易征收增值税的资管产品范围,甚至我们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中第四条:“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也是继承自我们原来在营业税下唯一针对资产证券化下发的税收文件的原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




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




金融企业诉讼费的财税处理信贷危机是金融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其衍生的诉讼案件不胜枚举,本文重点探讨由此产生的大额诉讼费的财税处理。金融企业诉讼费类型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海事、行政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诉讼费用由案件受理费与其他费用构成。一般先由原告预交,最后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是调解书规定,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原告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金融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诉讼费一般分为以下两种:1.应承担的诉讼费这




新准则下企业年金基金的处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




冻结“老赖”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没那么容易近两日,网上一篇《最高法答复:公司“老赖”,符合3个条件可冻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遭疯狂转发。法务部看到这样的标题时,心头一惊:“最高院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关系有新的定性?”细细研读,并不是那回事,只是一些公众号的“博眼球”标题罢了。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被限高后,其法定代表人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确实有所限制,该限制始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后于2015年7月20日修改为《最高人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