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转让居民非居民纳税地点有差异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所得,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因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对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所得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定。因此,对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地点的规定也不相同。哪些企业转让股权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1.中国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转让其中国境内的企业的股权,以及转让其在中国境外,但由该机构(场所)所持有的股权应




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需符合什么条件【问题】技术转让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




案例剖析:30张连号发票牵出虚开案2013年7月,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国税局组织对全区煤炭行业进行了行业检查。在对某煤炭经销公司进行日常稽查时,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2012年10月取得东北某煤业公司同一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销售额305万元,这种现象即便在当地更大的煤炭销售公司也不多见。经过对这30份发票进行进一步检查比对,稽查人员发现一个异常情况:这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竟然是连号的。稽查人员借助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系统,对30份发票进行了网上查询,发现这30份发票是分3个月进行认证的,并最终申报




新存货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与协调《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称新存货准则)是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39个会计准则之一,它是对2001年11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简称旧存货准则)的修订。新旧存货准则有哪些不同在新存货准则中,首先是存货成本构成发生了变化。旧存货准则成本不包括借款费用。而新存货成本包括了应计入存货的借款费用。这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扩展到“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




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解读债务重组是债务双方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损失而选择的较为经济——或说是最佳——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种方法。为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8年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下称旧准则);2006年财政部在制定的新的准则体系中,对该准则再次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称新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使我国会计核算方法向国际会计惯例又前进了一大步,必将对活跃我国市场经济、加速结算




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问】我单位给对方单位开具了发票后,对方已挂账并付给我方货款,但对方在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中,有部分剩余要求退货,导致需要开红字发票,请问用该怎么办?【解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十四条规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需要缴纳哪些税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需要缴纳哪些税1.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75000x20%=55000(元)。2.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受赠使用、获奖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个人私有财产用于公司经营应如何处理【问题】2008年3月,余先生与他人合伙注册了这家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初,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经营场所,就暂时在余先生家中办公,同时余先生也使用了公司的部分资产。请问公司经营过程中,将个人的私有财产用于公司经营,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解答】公司将个人资产与公司经营用的资产混用,由于个人资产所有权不属于公司所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准予扣除,而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则不得计算折旧额。《企业所得税法》第




怎样申报扣除因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近日,某大型外资化工企业整理了2009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相关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该企业被告知相关损失不能认定为坏账损失进行税前扣除。企业财务人员对此不解。该企业申报的是一笔金额为40万元的预付账款损失,企业提供了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企业内部核批文件以及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证等,作为货币资产损失报批。具体情况是,2005年5月,该企业与上海W工业配套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由W公司为企业的化工反应炉等设备进行




个人捐赠支出怎样扣除纳税个人捐赠支出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一、个人捐赠支出来源于单个应税项目所得,即收入单一化情况下的捐赠例如,林仨在某计算机公司工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3000元,2002年3月,领到工资后当即通过民政局向养老院捐赠了1000元,民政局给他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对养老院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财务人员应根据他提供的捐赠发票在扣缴税款时计算抵扣。应纳税额=(3000-1100-1000)×10%-25=65(元)如果林仁将这1000元捐赠给灾区,由于对灾区的捐赠是限额扣除,因此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




“免、抵、退”税的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如何发现企业有未披露的负债??做并购投资时,面对一个陌生的企业,展现在我们财务人员面前的就是一堆的报表、凭证,或许我们还能再进一步了解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实地盘存,和关键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企业在同行业的地位。但如果企业刻意隐瞒负债情况,一旦收购手续办理完毕,收购方委派的管理层进驻后,才发现诸多漏洞,此时后悔也为时已晚。那么,财务人员如何在尽调过程中发现这些被隐瞒负债的蛛丝马迹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一、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旨在从总体上把握企业财务状况,如果企业盈利能力低下甚至亏损连年,营运能力不佳




旧房(非住房)转让该缴哪些税?如何计算?这天,小会计甲兴冲冲地找凡人,原来小会计甲几年前买的市中心那套商铺终于出手了,还卖了个好价钱。房子是2014年6月买的,面积30平方米,合同价格30万元,2017年6月卖了50万元,想让凡人给看看要缴哪些税,都要怎么算。凡人面对着正在往桌上摆放票据的小会计甲,笑着说:咱们今天就聊聊你这笔业务要缴哪些税,该如何计算吧。一、其他个人转让非住房要缴纳哪些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个人转让非住房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除了增值税外,个人转让非住房,还需要依




收入确认“合规”的条件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利润表的首行科目,是衡量企业盈利质量的关键指标。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是否“合规”,即是否符合新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中,收入确认的条件、时间、入账科目和金额是核算的关键点。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利润表的首行科目,是企业的利润来源,也是衡量企业盈利质量的关键指标。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是否“合规”,即是否符合新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收入确认不“合规”的几种形式在资本市场环境下,主营




债权贴现后能否提取坏账准备案例:我是上海一家大型机械制造企业集团的财务经理。近日,我公司聘请上海荣东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专家进行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评估。在评估过程中,税务专家对我公司2005年度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提出了质疑。事情是这样的:2005年6月,我公司因为资金一时紧张,便与我市工商银行签订了一份贴现协议,即我公司以5月份销售产品给本市一家工程企业取得的2006年5月30日到期的票据1000万元质押给工商银行,申请贴现取得现金900万元。2005年10月,我公司又将一笔价值500万元应收债




免租与转租分别有哪些涉税事项增值税和房产税是目前不动产租售中常见的税种。特别是在出租不动产中,存在着免租期、转租等特殊事项,对于上述事项,应该如何进行各类涉税处理?免租收入涉税处理对于出租土地或房屋等不动产,如果协议中约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也就是说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出租房屋,免租期间的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10%-30%)后的余额,按1.2%缴纳房产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纳




哪些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




债务重组所得应一次性计入纳税关于租金收入的确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解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租期跨期且一次性支付,则可分期递延




股权转让纳税地点差异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不同主体之间的股权转让纳税地点各有不同,容易导致税款解缴入库地错乱,以及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争抢税源或是无从征管,使得纳税人无所适从。那么,个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其纳税地点究竟在哪里?个人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款入库地点是按照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的顺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地点是个特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




办理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托收手续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结算凭证分为委邮、委电两种,均为一式五联(见表5-1)。第一联为回单,由银行盖章后退给收款单位;第二联为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收入传票;第三联为支款凭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付出传票;委邮第四联为收帐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帐通知,委电第四联为发电报的依据,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凭此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第五联为付款通知,是付款人开户银行给付款单位按期付款的通知。收款单位出纳员应按规定逐项填明委托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