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开发票是犯罪吗?一、罪与罚:刑法的“虚开”在2010年12月20日以前,虚开仅属于刑法中的概念,无论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还是《发票管理办法》,均没有“虚开”这一税收违法行为。1996年人大决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定内涵最早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中,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




重点关注:构成发票犯罪的标准界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总结的有关发票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标准及刑事处罚如下:一、虚开发票行为(一)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




如何理解”偷税“也许有的朋友会以为,只要少缴了税款就是偷税。对于外行人来说,简单这样理解无伤大雅,但对于税务干部来说,则不能这么轻描淡写的去理解,而是需要对偷税的定义逐字逐句反复揣摩。什么是偷税?征管法六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就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条款,在征管法已经颁布了16年之久后,依然是争议不断。在基层执法过程中,令人无比烧脑。从法条




已涉嫌犯罪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能否免于税务行政处罚围绕着国家税务总局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稽查专项集结号行动,各地稽查部门查处了一系列打虚打骗的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但营改增后的打虚打骗工作仍将任重道远。在查处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对已涉嫌犯罪的案件,稽查局能否在税务处理时不进行税务行政处罚而直接依法移送公安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文拟就这一处理方式进行探讨。涉票虚开情形在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中(未特别指明,均指开具或恶意取得且达刑事立案追




“两套账”被判刑的,就好好看这个“两账合一”的方法!为了逃税,财务们有被老板逼着做“两套账”惨痛经历的请举手?财务总监、会计因“两套账”被判刑的越老越多了,财友们何必吃着鸡食的份儿,干着驴的活,还担着卸磨杀驴的风险呢?现在信息大联网,税局的领导们都练就火眼金睛了,还想偷税?!都全面应该增了,有两套账的,在没被稽查前赶紧合一吧。保护好自己也不让企业被罚,方为上上策!两账合一一、两账合一的目标在某一个资产负债表日,经过调整之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都是公允的,简单来说,公允可以理解为正确或准确。在这一天,资




税收犯罪的种类有哪些税收犯罪的种类如下所示:1.按主体进行分类税收犯罪按主体进行分类可分为三类:(1)纳税主体(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实施的犯罪,如偷税罪和抗税罪。(2)一般主体实施的犯罪,如伪造发票罪等。(3)税收征管人员实施的犯罪,如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其中,纳税主体和一般主体实施的税收犯罪又可分为法人的税收犯罪和自然人的税收犯罪。2.按其直接客体进行分类税收犯罪按其直接客体进行分类可分为三类:(1)危害税收征收的犯罪。主要是以规避税收和骗税为主要特征危害国家税收征管制度的犯罪。(2)妨碍发票管理的




虚开发票担刑责得不偿失案例:(一)企业基本情况T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T公司)始创于2005年,是集房屋建筑、公路、装饰、安装、房地产开发等于一身的综合性建筑施工企业。(二)企业违法事实当地稽查局在某次日常稽查活动中对T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如下问题:问题一:据2010年3/41#凭证显示,T公司购进黄砂等建筑材料,取得开票单位为某物资建材有限公司的普通发票一份作为入账凭证,金额为2020000.00元。问题二:据2010年12/45#凭证显示,T公司购进黄砂等建筑材料,取得开票单位为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普




逃避缴纳税款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




舞弊案件主要作案手法及查帐技巧舞弊案件的作案手法不同,其查帐技巧也不同。14种主要作案手法及查帐技巧,研究一下吧!舞弊案件的作案手法,是指违纪违法者运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或利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以达到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或者伪造财务报表,虚假地反映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以达到多分奖金、多留利润、少交税利等目的的种种手段。舞弊案件的作案手法不同,其查帐技巧也不同。1、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帐技巧。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其查帐技巧是,




企业逃税,谁该坐牢?伊春市某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及白某某逃税罪刑事一审判决《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刑法》的“双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伊春市某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及白某某逃税




宜兴侦破特大虚假抵扣税款案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生财有道”,以虚假“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国家税收蒙受了巨大损失,也使执法部门的侦查难度日益加大。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疯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转手倒卖,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税款损失。2009年,宜兴警方经过侦查取证,足迹遍布江浙,先后侦破了3起利用伪造“海关完税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查获虚开票据427份,涉案总税额逾513万余元。截止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




出纳犯罪案例某置业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以担任公司会计出纳毛女士利用职务便利、扣取占有公款13.4万余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毛士士如数返还该笔钱款并办理财务账册移交。在法院的主持下,毛女士返还了该公司明细账,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退还钱款之诉不予支持。毛女士2005年1月受聘担任该公司的财务,后兼任会计出纳工作。2007年5月11日,公司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毛女士不要再来公司工作,随后双方的劳动关系于该日解除。同年10月中旬,该公司以毛女士占有公款15万余元,诉至法院。二审法院裁定认为双方存在特殊劳动关系,需经过




虚开能被定罪的不仅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次预告过,这次的案例是刑法二百零五条之一相关的,非专用发票的虚开。而且这个案例的主角是稽查二局,向他们致敬。案情简介被告人晁某于1999年10月成立了西安市晁氏汽车装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4月变更为西安市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范围为二手车经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经销,晁某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晁某在二手车交易中为了逃避税款,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车价,为他人交易的汽车代开二手车交易发票,并按不同车型收取300元、500元、800元的手




虚开发票触刑律身陷囹圄悔亦迟某市国税局与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近日联手侦破了以蔡某为首的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根据已经查实的情况,该案共涉及全国15个省76家单位,累计虚开金额1075万元,税额183万元。蔡郴花等6名犯罪嫌疑人除1人在逃,1人取保候审外,其余4人均已被批准逮捕,共追缴税款及非法所得100余万元。2005年5月底,某市国税局在对该市医药总公司进行一般纳税人注销结算时,发现该单位货物进销环节存在诸多疑点,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蔡郴花2003年11月至2004




构成发票犯罪的标准界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总结的有关发票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标准及刑事处罚如下:一、虚开发票行为(一)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




会计基础: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1.关于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




虚开发票担刑责得不偿失案例:(一)企业基本情况T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T公司)始创于2005年,是集房屋建筑、公路、装饰、安装、房地产开发等于一身的综合性建筑施工企业。(二)企业违法事实当地稽查局在某次日常稽查活动中对T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如下问题:问题一:据2010年3/41#凭证显示,T公司购进黄砂等建筑材料,取得开票单位为某物资建材有限公司的普通发票一份作为入账凭证,金额为2020000.00元。问题二:据2010年12/45#凭证显示,T公司购进黄砂等建筑材料,取得开票单位为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普




难以琢磨的偷税主观故意性税务稽查案件定性中,偷税定性经常引发争议,尤其是主观故意的判定更让人琢磨不定。曾几何时,判定偷税,着言点都成了主观故意性研究了。今儿个,咱乱炖一下偷税主观故意性!一、为什么说判定偷税很重要?事实上,抛开涉嫌刑事犯罪的显而易见区别不谈,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否认定为偷税事关重大。《征管法》涉及少缴税款条款主要有三条:一是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因税务机关责任“不加滞纳金不罚款”;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加滞纳金不罚款”;);二是《征管法》六十三条的偷税条款(“补税、罚款并加滞纳金”);




涉税刑事判决书:峨眉山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犯逃税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峨眉刑初字第163号公诉机关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被告单位峨眉山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峨眉山市佛光南路。法定代表人邹某某。被告人邹某某,男,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汉族,高中文化,峨眉山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峨眉山市胜利镇。2014年4月14日因涉嫌犯逃税罪被监视居住,同年11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四川省峨眉山市看守所。辩护人熊英俊,四川守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峨眉山市人民检察




恶意取得虚开的定性和处理——各派观点综述恶意取得虚开发票如何定性,在税收征管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较大的分歧。该分歧起源于相关法律文件对“虚开”概念的语义表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虚开的定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将虚开分为三类:为他人、为自己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