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图解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核销单CERTIFICATEOFVERIFICATION共有三联,企业存根联,银行签注联和出口退税专用联.由于我国出口政策的不断改变,目前核销单在实际操作中就只有出口退税联还在发挥其功效。空白核销单在报关以前所需要做的准备:1、核销单三联的出口单位和单位代码需要填写,盖章或手写均可2、联与联之间骑缝盖出口单位公章按出口收汇核销细则第十四条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下




中国进口哪些东西要征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送进口的当天;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迟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




失控发票与出口退税失控发票,简单来说就是指无法控制的发票,即指防伪税控企业因金税卡被盗而丢失其中未开具的发票,或丢失空白专用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含走逃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发票。按照有关规定,未按时抄报税的企业,经税务部门电话联系、实地查找而无下落的,其当月所开具和未开具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将全部上报为失控发票。对于外贸企业而言,失控发票是不能用于办理退税的,而失控发票往往是企业走逃或发票丢失而引起的,因此发票虽属于真票,但比假票却更具隐蔽性,防范难度也更大。案例简介:




鼓励发展产业的进口设备是否免增值税?问:国家鼓励发展产业购进的进口设备,今年是否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43号公告规定:1.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2.自




iPhone6海外购,进口税如何收?传说中的iPhone6和AppleWatch终于发布啦~可是首批上市的国家和地区中居然木!有!大!陆!当真是肖邦也弹不出我等果粉的忧伤T_T没关系,国内专卖店买不到,还是可以托七大姑八大婆九大姨从国外捎一个回来的嘛,再不济咱还有万能的代购军团呀~但是,apple无国界,代购需谨慎。在纠结到底是选4.7寸的iPhone6还是5.5寸的iPhone6Plus之余,还是先涨涨姿势,学习下进口税吧~物品vs货物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




河南国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事项属性:非即办事项一、业务概述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企业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




外贸单证审核,重点审核什么单证审核是保障安全收汇的关键环节,单证审核的重点是:1.检查L/C规定的单证份数(比如多或者少,是否是全套等);2.检查附加条款对单证的特别要求(比如是否要求注明L/C号码、合同号码等);3.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比如是否需要认证、出单人是否符合要求等);4.单证之间的各类描述是否完全一致。(比如大小写、计量单位等);5.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比如保单日期、FORMA出单期等)。出单中比较常见问题有:1.对于信用证溢短装条款的误解,造成单证金额、




新办出口退税认定出口货物退税认定,是国家税务机关对出口商的开业、变更以及生产经营范围等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是国家税务机关了解出口商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法人地位、资产规模等情况,确定出口商是否具备退税资格的有效途径,是国家税务机关对退税权力主体的确认,是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出口退税管理的基础,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首要环节。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认定是出口商的法定义务,从事应税货物或劳务出口的出口商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一、认定范围自2004年7月1日起,出口




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1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和复印件)3.出口发票复印件4.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处理涉税程序“出口退运”,就是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的退货,简称“退运”,是针对出口销售的货物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出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范围。纳税人发生“出口退运”,与内销业务发生退货,因其涉税流程有特殊性‚所以有不同。出口货物是涉及退税或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有较多企业咨询‚现根据相关政策,对税收方面涉及“退运”的程序,综合整理介绍如下:一、出口货物退运的涉税处理总政策: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一、业务概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我国对外承包公司承揽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国外客户、公司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物资采购和其他承包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可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退税。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国家




山西国税: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证明一、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地(市)级税务机关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二、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怎样享受税收优惠中小型企业如果没有进出口经营权,那么要如何做,其出口的产品才可以享受“免、抵、退”增值税的待遇呢?委托代理一条捷径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第一条规定: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自今年起,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新的“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不再强调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才可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所以,




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随着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制度的调整,现有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制度已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为解决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回函率低、回函不及时和回函内容不确切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的《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第一条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完善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出口货物有关情况函调制度,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制定办法。第二条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退税机关)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附件1(略)格式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选择适用征免增值税政策的筹划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的规定,出口企业未按期申报退(免)税、未按期申报开具出口货物代理证明、未按期收齐有关凭证的出口货物,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口企业未按照规定申报免征增值税的,应当依照规定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作为已办理免抵退税的同一笔出口货物,究竟应当怎样选择适用征免增值税政策才对企业有利呢?例1:某纺织公司属于可以出口退(免)税申报后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生产企业,2011年10月,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棉布一批,出口离岸价5130002.96




生产型企业技术出口款如何处理问: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平时出口的是一般货物,出口退税率17%,前段时间有技术出口款已收到,退税率为6%,想在10月份退税申报中申报,该如何处理,提供哪些资料和程序?答:根据您的描述,您公司的技术出口应该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如果属于“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在财务作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条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这是我国海关估价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规定的完税价格准则或完税价格的定义。主要内容如下:(1)海关审定。是指海关对纳税人所申报的价格进行审查确定,这是从立法上对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授权,海关对商人申报的不真实或不正常的价格有权不予接受,并可对该进口商品按法律规定的完税价格准则另行估价。(2)成交价格。审价办法规定,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并对实际成交价格作出定义:即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




山西国税: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耗用的水、电、气申报退免税一、业务概述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对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税。区内生产企业从区外购进的水、电、气,凡用于出租、出让厂房的,不予办理退税。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2002〕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耗用蒸汽退税的批复》(国税函〔




黑龙江国税:出口退(免)税认定注销(依申请)办税流程一、标题:出口退(免)税认定注销(依申请)办税流程二、业务概述: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三、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




福建国税: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2010年更新)一、业务概述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