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包衣粉可免税包衣粉是一种药用辅料,主要为薄膜包衣粉,又称薄膜包衣预混剂,为白色或彩色粉末,能溶解或部分悬浮于水、乙醇、氯仿、丙酮中,成为均匀的呈悬浊的胶体。最近,某化工公司来电咨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属于海关商品代码3824909090但又不含黄金、铂金成分的出口货物,从2005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该公司生产出口的包衣粉属于海关商品代码为3824909090的出口产品,不含黄金、铂金成分,但国税发〔20




出口企业应如何确认出口收入出口业务,收入究竟按什么确认并没有明确规定。实务操作中有用离岸价FOB金额确认的,也不乏有按成交价确认的。那么出口企业应如何确认出口收入呢?原财商字1995620号规定,企业出口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为准,如果出口合同规定的不是离岸价,在出口商品离岸以后支付的运费、保险费、佣金、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这是对出口收入的最早的政策规定,但是该文已经废止,所以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文件对出口收入金额如何确定做出明确的要求。1.以FOB金额确认收入,运保费代收代付实务中大部分企业都采用离岸价FO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如何负担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如何理解该文件的最新规定,做好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生产企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与出口货物一样,按照税法规定,享受退(免)税优惠。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出口免税并退税(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如对于出口的来料加工产品、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的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以及卷烟等,免征消费税,但不办理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如禁止出口货物只有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时,才会涉及计算应退消费税的问题。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




三点让你轻松理解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政策(一)基本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对原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的17%和11%的出口货物或者跨境应税应税,征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之后,退税率也相应调整为16%和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8B版的通知》(税总函〔2018〕142号),除执行财税〔2018〕32号的退税率调整政策外,未对其他退税率作出调整,并明确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因此,税率调整后退税率有调整,也有不调整,可以




企业由于一些突发事件不能按期申报出口退(免)税,该怎么办呢?问:根据税法规定,出口企业发生出口退(免)税行为,应按期申报。但企业由于一些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按期申报出口退(免)税,该怎么办呢?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七种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




进口关税计算公式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




进出口货物应纳的关税的计算(1)进口关税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货物进口数量×单位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公式中的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是进口关税的计税依据。税法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所称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组成的一种价格。上述费用还包括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或者资料等




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税可申请延期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明确,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可申请延期。出口退税是我国推动出口的一项重要政策,近些年,我国出口退税规模不断增大,2013年,全国办理出口退税10519亿元,比2012年多90亿元。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介绍,为了切实解决企业由于非自身的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单证而不能申报退(免)税的问题,今年3月,曾发布公告规定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的申请情形以及办理程序。但仍有部分出口企业理解有偏差,导致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申报,其真实出口的业务面临着不予退税或视同内销




委托受托出口帐务处理方式问:现在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都可以作为受托方代理货物出口,对吗?那么具体退税事宜是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哪方办理?哪方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如何做账务处理?答: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都可以作为受托方代理货物出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11条规定,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其电子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受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西藏国税:出口退(免)税认定流程(老会计人的经验)一、标题:出口退(免)税认定流程二、业务概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后,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




外贸出口企业转内销如何做税务处理某家外贸出口企业2008年8月1日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9月份通过出口认定,当月开始自营出口。今年3月26日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一批服装产品,因外国客户原因,一直到7月2日仍无法收汇核销,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在7月份的申报期作内销处理。该公司不知如何缴纳增值税。由于该公司出口业务未满两年,收汇核销应在180天内办理。而该公司到7月初仍未能办理收汇核销,根据出口退税有关期限规定,已不能办理退税申报。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




出口退税企业应注意三方面问题从目前情况看,2010年世界经济有望出现缓慢复苏,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环境也会总体趋于好转。但由于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国际市场需求短期内难以明显恢复,主要经济体自顾性增强,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应该说我国外贸发展仍面临很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更好地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以下针对企业出口退税问题,作出了三方面提醒:(一)出口退税率调整的问题。出口退税率上调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但经过几次大幅度的调整后,目前的出口退税率已处




吉林国税: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十二)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一、业务概述对外修理修配是指企业耗用国内生产的零部件及原材料为外商修理船舶或其他设备等的业务。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后委托生产企业进行修理修配业务的,可在修理修配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生产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关于对外承接外轮维修修配业务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自营出口企业异地设外贸公司可多退税现行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大部分企业采用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公司出口的形式,也有部分企业是把货物销售给外贸公司出口,由外贸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这两种形式由于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也会产生不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吗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吗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时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因此,无需进行消费税账务处理。(2)无进出口权的企业,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的办法,应按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不同方式,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①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生产企业采用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方式的,应由生产企业先交消费税,待外贸企业办理报关出口后再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所退税款应由外贸企业退还给生产企业。委




出口企业哪些情形不能申请退税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一般可以申请退免税,但在哪些情况下必须计提销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




出口退税程序复杂把握操作要点很重要税收规定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以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统称出口货物劳务,通常情况下免征和退还增值税。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但并非所有的出口货物劳务都退(免)增值税。出口规定的货物劳务、视同出口规定的货物劳务、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其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耗用的水、电、气申报退免税一、业务概述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对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税。区内生产企业从区外购进的水、电、气,凡用于出租、出让厂房的,不予办理退税。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2002〕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耗用蒸汽退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




将进口货物打上logo后出口可否申请出口退税【问题】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购进货物,打上自己公司的Logo后复出口,请问该外贸企业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否在出口时申请退税?【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以下凭证:(一)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申请退消费税的企业,还应提供由工厂开具并经税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税收(出口产品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二)出口货物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