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国税: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生产企业)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1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提交: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收汇核销的以及试行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不需提供)3.出口发票复印件4.载有《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四、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关于出口退税的必备常识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




吉林国税: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十六)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一、业务概述为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使用国产设备,对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的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凡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不实行退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分公司(分厂)的名义采




降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可节税在税率固定的情况下,完税价格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关税负担的多少。对于进出口货物和物品,若能制定或获取合理的、较低的完税价格,且通过合理避税达到不多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决策和市场营销战略。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第9条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我国对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海关审查可确定的完税价格;二是成交价格经海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附加税费的核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涉及附加税费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并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与“先征后退”办法相比,只不过是将退税环节前移,把“征、退两条线”变为“征与免、抵、退税”合一的坐支法,生产企业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了增值税,可依经征税机关退税部门审核盖章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免抵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出口退税账务的计算方法?导读:出口退税账务的计算方法,对于出口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出口生产企业的账务人员来说,对出口退税账务的计算方法掌握到位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会计网小编现将“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做举例说明。【“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即:本期不得免抵税额=(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概述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是指我国企业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为主,在境外以加工装配的形式,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出口的国际经贸合作方式。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含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退税率实行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实行单项退税政策,即按购入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与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退(免)税。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




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注销业务简介: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纳税人提供资料: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3份)2、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3、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工作步骤:(一)出口企业领取并填写《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部门递交该表及资料;(二)受理(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认定证明管理岗)1、查验纳税人提




“假报出口”与骗取出口退税如果企业出口行为被认定为假报出口,则往往会涉及骗取出口退税的相关刑事责任。案件简介从2012年起,税务总局连续两年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2013年,共检查出口企业2800余户,挽回税收损失32亿元;会同公安部成功组织实施了集中打击骗税活动统一收网行动(代号8.27行动),严厉查处了江苏1.22骗税案、深圳7.18骗税案、上海美梭公司骗税案等一批重大骗税案件。以1.22骗税案件为例,2013年7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




汇总: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百问百答(一)一、政策性问题1、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政策是否一致?答: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算方法不一样:(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




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简述(一)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方法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办法主要有5种:一是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二是对销项税额先征后退,即“先征后退”办法;三是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即“免、抵、退”办法;四是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即“免、抵”税办法;五是免税,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一种办法主是适用于外贸企业和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




如何避免出口货物“倒缴税”导语出口货物“倒缴税”,指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折合率与征、退税率之差的积(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如果当期进项税额不足,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会大于进项税额,造成出口货物不仅不退税反而缴纳增值税的现象。案例甲公司以生产经营A产品为主,2010年全部销售收入7169840元,其中,外销收入6811348元(占比95%),内销收入358492元。全部进项税额651700元,按照外销收入




出口企业合并出货业务的正确操作导读:合并出口,就是几家不同的出口商出口货物给同一个客户,为了操作方便,客户会指示出口商装运时一起装运先整一个糖炒栗子让大伙看明白是啥业务:说隔壁老王谈了一个客户,货量比较小,不到一个货柜。到了要装箱运输的时候,客户通知隔壁老王,说我这从隔壁老宋那也定了一点货,你运输时一块把这点货也装在你的货柜里一块运给我吧。老王装完自己到货后把集装箱拉到老宋家把老宋的或也装进去,然后拉到场站。这就是合并出口,就是几家不同的出口商出口货物给同一个客户,为了操作方便,客户会指示出口商装运时一起




保出口,退税和关税联动发力近一年来,我国连续上调出口产品退税率,对稳定外需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一般来说,出口退税调整的效果并没有直接调整关税那么大,下调关税可以更直接地扶持出口企业,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因此,去年年底以来为扶持外贸出口,国家配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先后两次对出口关税进行了调整。据介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分别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7月两次对粮食、化肥和钢材、有色金属等部分出口产品的出口关税、特别出口关税或出口暂定关税予以取消或下调。从2008年12月1日起,我国取消了包括冷热轧板材、带材、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适用“免、抵、退”税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单位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的退(免)税管理办法。“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以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对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年终仍抵扣不完的。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一次性退税。具体可用两个公




出口退税业务指南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一)出口免税并退税。(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二、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一)免税并退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




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免税核销申报?问: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货物出口后,应如何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并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4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每月1日~15日),




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七种情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通知,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的出口企业,一旦触犯了“七条”,就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这“七条”分别是:1.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2.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




专家支招:如何避免出口货物“倒缴税”出口货物“倒缴税”,指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折合率与征、退税率之差的积(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如果当期进项税额不足,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会大于进项税额,造成出口货物不仅不退税反而缴纳增值税的现象。案例甲公司以生产经营A产品为主,2010年全部销售收入7169840元,其中,外销收入6811348元(占比95%),内销收入358492元。全部进项税额651700元,按照外




调整出口内销比例做好免抵退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的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03年10月,国务院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了改革,并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新政策摒弃了原来的“按月预申报、按季汇总申报”,执行“按月汇总申报”的办法。虽然按月退税从理论上加快了退税的频率与进度,但由于退税滞后严重,造成企业生产资金占压,实际上等于丧失了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