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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知识讲话稿摘编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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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知识讲话稿摘编增强法律观念一、什么是法律。1、什么叫法。什么叫律。法是“三点水”加个“去”字,“水”代表公平、公正,“去”字代表惩罚的意思。律是“双人旁”加个“聿”字,“双人”表示人对人的管理和统治,“聿”字则表示“均布”,也是表示公平、公正。经过几千年的演变,也就成为我们今天的法律。举例:笔者有一邻居经常小偷小摸,我见状后就劝告他,要他遵纪守法,他说法是什么,法就是“三点水”加个“去”字,滚他妈的蛋。不久,此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可诉性的社会行为规范。简单说,法律就是统治者编织的一张网,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规范,它告诉我们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也不可以做的;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做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就要受到惩罚。也就是说人们只能在法律这张网里行动,这张网就像通了电的电线,只要有人敢越过这张网,就要触电,国家机关(军队、警察、监狱)就要制裁你。二、依法治村的含义和内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村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贯彻落实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法治村就是要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办事,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治村的实质和核心是村民自治,其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一)依法治村的工作目标1、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2、要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水平。3、要强化村民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4、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形成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二)依法治村的具体要求要长期不懈努力,走依法治村的道路,特别是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村级民主法治建设。1、实行民主选举。建设村民满意的“两委会”班子。2、实行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执行“4+2”工作法,保障村民真正当家作主。3、实行民主管理。用制度规范约束全体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4、实行民主监督。逐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机构和职能,依法、有效监督村务,做到“让村民明白,干部清白”。农民常用法律知识婚姻家庭问题随着农民进城务工越来越普遍、农村人口向城市转化的越来越多的现实出现,城乡融合的加快,农村传统思想受到一些新思想的洗礼,农村的婚姻家庭不再有过去的相对稳固了,农村离婚率逐年上升。因此,近些年的法律咨询中农村婚姻家庭问题始终居高不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1、订婚(婚约)有法律效力吗。由此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如何处理。订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婚约是当事人自愿采用的表示或者巩固恋爱关系的方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约或订婚没有作任何规定。因此,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订立后,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实际履行。双方同意解除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就可以解除,只要向对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解除,无需征得对方同意,更无须办理任何法律上的手续。法律不调整婚约关系,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视婚约为儿戏。当事人应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慎重对待婚约,切记轻率,更不允许以订婚为名索取钱财或者玩弄异性,否则,应视情节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由此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别情况予以妥善解决。恋爱或订婚期间,男女双方自愿互赠的衣物或者游玩的花费等,按赠与处理。但属双方定情信物或者具有家庭纪念意义的财物,一方要求归还的,以归还为妥。2、彩礼可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指一方(多为女方)借婚姻成立向对方索要财物作为结婚先决条件的行为。这种婚姻俗称“彩礼婚”,这种财物俗称“彩礼”。彩礼婚是封建社会聘娶婚的一种变种形式。这种婚姻使男方获得劳动力,女方以彩礼的形式获得经济补偿,彩礼成为女子的身价费,这种婚姻究其实质是男女两家人财交换的婚配形式。实质上是借婚姻索取财物的一种行为。索取彩礼行为无效。我国《婚姻法》第3条第1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当事人实施此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范,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也就是说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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