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副部长(供电)安全生产责任制(煤 矿) 一、责任范围 在部长的领导下,对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协助部长搞好安全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工作。 抓好供电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和组织供电事故分析、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供电系统运行情况,优化供电系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负责监督供电系统的强制性检修工作现场落实到位。 负责供电方面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 牵头组织供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 二、考核标准 对现场电气设备监管不到位,罚款1元。 未按要求进行电气专业技术培训,罚款1元。 未按期对全矿进行电气设备的定期校验、测试、实验和技术测定,罚款1元。 发生供电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落实,未落实的 罚款2元。 未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罚款1元。

宏硕****mo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