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1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 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类型: 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登记机构: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也可总经理]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6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序 号股东名称出资人 性质出资方式应缴出资额(万元)首次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备注1234合计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成立后,如有股东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补交其差额,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决议。 第十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第十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出资证明:股东的证明文件采取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具体事宜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如果有证据证明由于公司消极办理出资证明书导致股东利益受损的,股东有权选择向公司或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节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十一条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的经营;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东 第一节股东出资证明 第二十三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第二十四条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必须于公司成立后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如果因股东的个人行为在公司成立前签发出资证明书,导致其他股东的利益受损,公司或公司股东可向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具体事宜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如果有证据证明由于公司消极办理出资证明书导致股东利益受损的,股东有权选择向公司或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没有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王子****青蛙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
最新上传
浙江省宁波市2024-2025学年高三下学期4月高考模拟考试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汤成难《漂浮于万有引力中的房屋》阅读答案.docx
四川省达州市普通高中2025届第二次诊断性检测语文试卷及参考答案.docx
山西省吕梁市2025年高三下学期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山西省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山西省2025年届高考考前适应性测试(冲刺卷)语文试卷及参考答案.docx
全国各地市语文中考真题名著阅读分类汇编.docx
七年级历史下册易混易错84条.docx
湖北省2024-2025学年高一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黑龙江省大庆市2025届高三第三次教学质量检测语文试卷及参考答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