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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门牌号申请书办理门牌号申请书注册、仓库地址门牌号变更申请表【1】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日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表说明:申请企业应按照要求填表,内容应准确、完整,并使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其他申报资料或者证明文件,随本表一并报送(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请人”应填写企业名称。企业申请日期应填写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日期。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本表及所附申报材料、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还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申请书及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受理编号”、“受理单位”和“收到申请日期”由受理单位填写。申请门牌号需什么条件【2】一、申领门牌的.条件:1.房屋、院落等建筑物所在地的道路、街巷已经地名主管部门正式命名。2.本市合法建筑物。房屋、院落等建筑物必须是经本市国土房管、规划部门批准建设,且地面以上首层或建筑物可见层门口建好、楼梯位置确定。二、申领门牌的程序:1.建筑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领(变更)门牌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建筑物所在地区分局(县级市局)办证中心或户籍派出所受理(属证件的,经验核后提交复印件);2.凡经公安机关批准的门牌,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领单位或个人领取门牌确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