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裁判对编者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国税总局有关税收文件中界定”使用土地”的纳税人包括拥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两类.本期华税为读者分享的案例即征纳双方就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均有异议而在纳税主体问题上发生争议的案例,本案例之判决延伸出了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应该具有何种法律适用逻辑关系的重要问题,同时也为纳税争议”先缴税后复议再诉讼”的程序规则的突破提供了路径指导.一、案情介绍2010年1




四大误区导致资产损失金额确认有误2009年财税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字号》(国税发[2009]88号)两个文件,上述文件规范了企业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办法及程序,资产损失税务处理的正确与否,影响到最新税务机关对资产损失的认定结果和税收负担。企业很多资产损失金额确认有误,不在于处理办法和程序不当,而在于对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存在不少误区。笔者总结了最近资产损失金额确认上的几个误区,供纳税人参考。误区一:不




存在弃置义务固定资产怎样记账很多人都问小编一个问题,存在弃置义务固定资产怎样记账?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少见的科目,小编也疑惑了很久。这次,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1.弃置费用的含义: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2.弃置费用的确定:弃置费用的金额与现值比较大,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




案例赔偿款、违约金等如何开票有不少人提出疑问,赔偿款、违约金等是否要开发票及如何开票,笔者特意收集总局答疑、地方稽查案例和地方答疑,通过几个案例给予总结。案例一客户支付赔偿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我公司以生产销售气体为主,销售给客户时,同时收取气瓶租金及其它运杂费,均计入价外费用,为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在使用过程中,气瓶损坏后要向我公司支付气瓶赔款。问:我公司收到的气瓶赔款是否要交流转税?总局答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




注册人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一、简要说明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二、办理途径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三、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1、《商标注销申请书》。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




为逃税签阴阳合同留祸根被稽查受补税罚款双担责2017年元旦过后的一天上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民事诉讼的二审案件。一桩民事诉讼案件,旁听席上却坐了几名专程来旁听的税务干部,这是为何呢?只因为这桩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标的是税款,个人所得税。上诉人刘某因与被上诉人廖某某之间的沙城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法庭审理的进行,案情的原委也渐渐明晰:这家沙城酒店有限公司系自然人廖某某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登记设立。2015年3月9日,廖某




涉案1.6亿!“天衣无缝”的账目依然难逃法网虽然伪造的账目很“完美”,但“做贼心虚”,面对税警的缜密调查,JY钢材贸易公司的下游“生意伙伴”纷纷投案自首。迎接JY钢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和“生意伙伴”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近期,湖南省桂东县国税局联手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设立JY钢材贸易公司,伙同中间人刘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下游重庆、东莞、深圳、广州4地市9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71份,涉案金额1.6亿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主要犯罪嫌疑人




兼职律师如何缴纳个税目前,一些律师事务所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了大量兼职律师。这些人员具有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从律师事务所取得收入。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兼职律师个人所得税时,有的按劳务报酬计算,有的按工资、薪金减除法定扣除费用计算,这都不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六条规定,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概念一、内容和格式1.内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或股东,下同)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2.格式:矩阵式。二、应单独列示的项目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净利润;2.其他综合收益;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5.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揭秘为什么民营企业会成为造假的主力万福生科IPO造假引发的资本市场地震,揭开了新一轮IPO造假黑幕。一幕幕骇人听闻的造假手段,一个个如幻如梦的造假故事,不仅惊爆了大众的眼球,更气炸了投资者的五脏六腑,网络上、报纸上到处充斥着他们的抱怨、指责和谩骂……痛定思痛,为什么民营企业会成为造假的主力?是什么原因导致IPO造假频发,仅仅是诚信缺失、监管不够,还是另有深层次原因?投行、会计事务所在IPO造假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CFO为何没有发挥积极作用?如何让民营企业家认识到CFO在企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本期文章为




证据充分,法院为什么还判税务局败诉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辽01行终83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8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辽宁万鑫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68号(2-21-2、2-21-3)上诉人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沈阳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与被上诉人辽宁省万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鑫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因沈阳国税第二稽查局不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112行初27号行政判决而




解行贿案,聊“小小”发票岗的“大风险”2017年1月至2月,公开的审判文书已经显示有三起行贿税务机关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这三起行贿案件有着高度的相似性,其中的焦点是纳税人行贿对象——基层税务机关普通发票开具(代开)岗位的工作人员.今天,税研对三起案件进行解剖,探讨税务机关普通发票开具(代开)岗位”大风险”.审判书编号(2016)鲁0203刑初781号2015年5、6月份,被告人庞某经营某建材经营部期间,为逃避纳税,向Q市S国家税务局H税务分局原工作人员张某行贿人民币6.7万元,由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




企业的这几种情况是否须代扣代缴个税【问题】请问以下四种情形是否须代扣代缴个税:情形1:公司支付员工婚礼金或丧礼金;情形2:公司看望病人购水果费用或慰问金;情形3:公司员工生日补贴40元/人,以部门为单位申请补贴款举办聚餐活动,是否要代扣个税;情形4:公司人员每人扣4元/人做为互助金,当员工住院无法办理社保理赔或理赔不足时由公司互助金支付?T工医药费用,请问是否要代扣个税。【解答】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构成要全面,不管是从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还是从其他职能部门如工会、食堂、劳动人事、后勤管理部门等取得,只要是与




揭秘CFO如何在民企做事民企的CFO确实难做,仅牢狱之灾就足够吓退所有的CFO。老板出事了,CFO跟着进去的屡见不鲜,有名的企业不少,没名的企业也不乏其例。为此,要所有的CFO都不到民企做事,那也是不现实的事情。那么作为CFO,该如何在民企做事呢?1、不要抱怨民企的财务管理太乱民营企业发展有一个过程,从注册公司到一天天长大,有其艰辛复杂的过程,老板从最初的一人,逐步发展到数十人、数百人、数千人、数万人的规模,营收也从千元、万元、亿元逐步发展起来,不可能像外企、国企那样是成熟的企业投资,一开始就有明细规范的




企业的这几种情况能否须代扣代缴个税【问题】请问以下四种情形是否须代扣代缴个税:情形1:公司支付员工婚礼金或丧礼金;情形2:公司看望病人购水果费用或慰问金;情形3:公司员工生日补贴40元/人,以部门为单位申请补贴款举办聚餐活动,是否要代扣个税;情形4:公司人员每人扣4元/人做为互助金,当员工住院无法办理社保理赔或理赔不足时由公司互助金支付?T工医药费用,请问是否要代扣个税。【解答】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构成要全面,不管是从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还是从其他职能部门如工会、食堂、劳动人事、后勤管理部门等取得,只要是与




申请和代理费等专利申请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问: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具体包括哪些?研发成果的申请专利费、专利代理费、认证费等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




公司为高管租房是否代扣个税“我公司对部分高管人员的住房租赁费用,实行依据发票据实核销的办法。对此,公司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公司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日前,某外资企业财务负责人拨打湖北省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咨询员答道,首先,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方面,应当区分外籍个人和非外籍个人两种不同情况。雇员为外籍人员的,对实报实销的房租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




案例:企业被强制追缴15年的社保费案情简介老河口市地税局申请称:老河口风尚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由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123167.52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70448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8698元,失业保险费8711.6元,工伤保险费3413.52元,生育保险费1896.4元。欠缴社保费中包含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核失业保险费4197.2元,该类欠费在地税社保费管理系统中显示时间为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




筹划不是罪,蹩脚的筹划就要补税-7000万消费税入库多年来,成品油消费税变换品名销售就是行业税收通病,国税总局2012年47号公告和2013年50号公告,改变了行业税收生态,而47号公告也引出了几多悲欢离合的故事儿!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犹记47号公告出炉后的”山东版本”与”总局版本”之争,47号公告开篇第一句话:”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以下原则




实案解析法院裁判对“先缴税后复议再诉讼”规则的突破编者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国税总局有关税收文件中界定“使用土地”的纳税人包括拥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两类。本期华税为读者分享的案例即征纳双方就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均有异议而在纳税主体问题上发生争议的案例,本案例之判决延伸出了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应该具有何种法律适用逻辑关系的重要问题,同时也为纳税争议“先缴税后复议再诉讼”的程序规则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