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地税:纳税违法行为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税法是通过设定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来规制征纳双方的税收活动的,但如果法定的征纳义务得不到履行,不仅国家税收无法保证,纳税人的权利也不能实现,公平有序的税收秩序就很难建立。为了保证税法的有效实施,规范和监督税收征纳活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法律责任就成为税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和必备要素。一、税收行政法律责任税收行政法律责任是指税收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或其他机关依法给予的否定性评价。结合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税收行政法律责任具体包括:1、违




财税[2015]30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财税[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基金)管理,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基金管理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从严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新设立涉企收




建造合同预计亏损的财税处理例解《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合同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国务院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条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并自2016年2月6日起施行。决定指出,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具体修改如下:修改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




利用政府补助购建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本文拟通过案例分析企业用政府补助采取自营方式购建固定资产的涉税会计处理。一、涉税分析企业用政府补助采取自营方式购建固定资产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包括该货物的运输费用)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




浙江地税: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欠税及其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国家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国家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除由国家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处罚;数额不满一万元的,




税法和新会计准则对开办费有何规定问:税法和新会计准则对开办费有何规定?答:税法上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新会计准则上的规定:根据新准则




住房公积金核算模式的思索和探讨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摸索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文就公积金模式的现状及规范发展与大家共同探讨,以供商榷。一、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管理模式的现状现阶段,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归集模式;另一类是委托归集模式,两种核算模式各有利弊。(一)直接归集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核算、提取等全部具体工作,即自己设立中心机房,不设或根据具体情况自设少量的网点,操作前台与后台工作均由中心人员承担完




谈审计人精神的法治内涵过去30年,国家审计与国家法治建设的共同发展,促就了以法治作为审计精神内涵的实践和践行审计精神的法治内涵。一、国家审计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辩证关系“法治”是一个内涵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正义、效益与合法性等诸社会价值的综合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从基本国情出发,不断完善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的“十六字”建设方针,到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地法治中国




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测绘单位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3)财务制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现将有关




法定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增值税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企业的一种政府补助,此类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与收益相关,所以,企业应该在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作借计:银行存款,贷计: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但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定减免(会计上称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未能明确,笔者为此专题分析如下。现行实务中许多人认为,企业享受的法定减免的增




税法上固定资产“停止使用”应该如何理解?问:公司闲置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可以计提折旧,但是在税法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会计准则: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如何理解停止使用?税法上的“停止使用”是闲置还是报废转出?“不再使用的闲置资产”此停止




北京地税: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设置法定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簿。但是,有些企业不设置和很少设置备查账簿,不仅会计基础工作显得乏力、弱化,不利于企业正确组织会计核算,而且还影响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控制与监督。为此,财会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设置必要的会计备查账簿。1.设置“持有股票备查账簿”。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2.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




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国家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充分认识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重要性




财税评差异之二--公允价值导读: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约等于”会计、税法中的公允价值,表明两者之间并非是一一映射的关系。公允价值也是财经领域常用的核心概念之一,会计学、税收学和资产评估学中均采纳使用。但是三门学科中的公允价值,其内涵、性质并不完全相同,不能简单地执行“拿来主义”。一、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企业会计准则》原来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后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的定义改为:公允价值,是指市




财税〔2014〕77号: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财税〔2014〕7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的规定,现就减免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通知如下:一、对非营利性养老




浅谈购买非控制权益的会计处理简介:购买非控制权益(或称购买少数股权)是指母公司从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即少数股东)处购买该子公司的股权。即‚在母公司拥有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母公司为增持其子公司的股份而从其他持有该子公司股份的股东处购买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购买非控制权益所涉及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购买非控制权益成本的计量‚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等。一、购买非控制权益成本的计量购买非控制权益交易不属于企业合并,不需要考虑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招商引资合同中利益分配条款约定的财税务处理房地产企业在吸引战略投资者时,往往出现以下合作现象:房地产企业出土地,非房地产企业出资金合作建设房屋或开发产品,两者在合作协议中一般约定利益分配条款。一般而言,这种合作协议中会有三种利益分配条款:一是出资金一方的非房地产公司不承担风险,但获得固定收益;二是出资金一方的非房地产公司不承担风险,但获得一定建筑面积的开发产品的所有权;三是出资金一方的非房地产公司不承担风险,但获得一定建筑面积开发产品一定期限的使用权。针对这些不同的利益分配条款,房地产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规定行政处罚的目的:一是通过对违反法定义务者的惩罚,确保行政义务得到履行,从而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二是通过制裁违法者,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防止这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三是通过行政处罚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说,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和广大人民进行教育,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