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司法拍卖中的税收风险编者按:司法拍卖,即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其中法院自行进行拍卖的主要方式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网络司法拍卖近年来也在各大城市进行试点。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6年5月30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网络司法拍卖以低价、便捷受到欢迎,但在网络司法拍卖中也同样




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欠税及其处罚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国家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国家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除由国家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处罚;数额不满一万元的,由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的纳税筹划摘要:针对企业的增值税应用何种方式计征更为有利的问题,结合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的纳税筹划原则进行分析。关键词: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筹划,纳税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全面实施。新版增值税条例主要有五个方面与纳税人日常涉税业务息息相关: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二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对小规模




财税〔2017〕41号文全析:最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有关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以下简称“48号通知”),对化妆品制造等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作了特殊规定,由于该文件执行至2015年底止,从2016年开始是按30%还是恢复按15%扣除,成为了悬念。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终于出台,相关




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有讲究在日常涉税处理实务中,几乎所有企业都希望将收到的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以少缴企业所得税。实际上,作为不征税收入是不是对企业一定有利,还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案例:甲企业2016年(当年度盈利)取得政府补助1000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甲企业当年将该补助全部用于研发项目(未形成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重组中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债务重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会计处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股本在内的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延长偿还期限等。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一)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于当期确认计入损益。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余额为将来应付金额。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税政司货劳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税政司货劳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2016年12月30日来源:税政司为进一步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201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关于第三条中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业务范围的解读《营业税改征




广西国税: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欠税及其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国家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国家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除由国家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处罚;数额不满一万元的,




财政贴息:企业会计新准则消弭实务争议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不同形式的财政贴息作了更为具体的会计处理规定。财政贴息是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唯一要求必须以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形式,体现了财政贴息对企业融资费用补偿的实质,也消弭了实务中的一些争议。一、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处理。例1:2017年5月底,甲企业取得银行贷款




发票违法行为的新旧处罚规定之衔接经国务院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从2011年2月1日(以下称生效日)开始施行,对发票违法行为的认定及处罚规定也随着《发票管理办法》的修订(以下对修订前的称原《办法》,修订后的称新《办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按照惯例,税务部门一般都是在次年对以前年度的纳税和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随着2012年的到来,在发票检查中必将面临一些难以处置的问题,如某些行为跨越生效日延续发生,该如何适用新旧处罚规定等。这既事关税务人员如何正确执法,同时也是涉及到广大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如何维护合法




发票合法性审核包括哪些方面发票合法性审核包括哪些方面一、从票据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进行审核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之我见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一个长期的难题。多年来,众多同仁致力于对财政预算执行的探索,破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提出了一个又一个对策与建议,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预算执行审计仍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如命名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还是“财政预算审计”,就值得思考。笔者在此谈一谈自己拙见,恭请各位同仁指教。财政同级审自1995年开展以来,就被命名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变更,现在似乎也没有变更的必要。但笔者认为:现在看来,用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为了便于理解掌握新收入准则,确保准则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收入准则的背景。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




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财税处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一、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上市公司对于一份完整、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应按如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需要等待期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不作会计处理。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




四川地税: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欠税及其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国家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国家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除由国家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处罚;数额不满一万元的,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修订,这些变化你一定要关注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印发,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究竟有什么变化,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条款?减免税分类更加合法规范原办法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新办法第二条规定,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




我国现行税款追征期制度的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的相关规定,可以总结出我国现行税款追征期分为如下几种情况:(一)因税务机关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这里所谓的税务机关的责任,《税




范冰冰可能少缴的税款及法律后果分析崔永元开撕手机2,范冰冰撞到了枪口上,大小两份合同,牵出了明星偷税案引爆全网,生活远比小说奇妙,总能呈现出意想不到的情节。娱乐明星自带流量,如果一年有一个这样的大腕明星涉税案例,我相信全民的税法水平会蹭蹭上涨。我们就着这个案例来分析一下,范冰冰可能少缴了多少税款以及可能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虑问题:首要需要分析的是:被查的主体是谁?虽然网上都在说是范冰冰涉嫌偷税,但这只是一个很粗浅的说法。但实际上,如果税务机关真正立案检查,是需要做出严格区分的。




财政部对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解读我部于2017年5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关于会计科目企业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相关交易或事项:1.“1481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本科目按照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将相关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企业注销后发现偷逃税款的处理一、问题的提出:由一个稽查案例引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于2007年6月对某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信息咨询分公司进行税收检查,发现该公司2006年偷逃企业所得税1087600.55元。该公司于2005年12月取得营业执照,性质为独立核算和独立纳税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于2006年5月18日经属地国税机关核准注销税务登记,同年5月2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销营业执照。在追缴税款时税务部门遇到了如下问题:一是该公司已依法定程序注销,其后被发现的偷逃税款是否应该追缴?二是如果应该追缴,那么应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