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根据我国会计惯例,低值易耗品一般是指企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或单位价值在800元(不含8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自然这个数字可以企业自主调整了,一般不应低于200。但是商业企业的下列物品不论使用年限长短和单位价值大小,均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苫布(包括篷布、油布、塑料布)、熏蒸布、枕木(包括垫木、垛架)、水泥条(墩)、风车、跳板、生猪车架、劳动役畜、各种非机动车(包括大车、手推车、三轮车、板车)、磅秤(不包括地磅)、五立方米以下的酒罐、腌制池、灭火机、七千瓦以下的电动机、消防泵、




各种报销业务的处理汇总,你肯定有用一、小企业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二、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再分配到费用中。具体处理思路




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2种情形自2018年1月1日起,收入的确认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执行,此前按2006年版的收入准则。新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除金融工具、租赁、保险之外的合同。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的合同。客户是指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并支付对价的一方。确认收入的总体原则是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控制




常见于存货中的18种虚假形式(6-12)七、以物易物根据国家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之间以生产资料串换生活资料,以生产资料对换其它生产资料等,都应视同销售,作购进和销售帐务处理,并计算相关税金,但有些企业在这种非货币性交易中,不结算,不走帐,摆脱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为偷逃流转税、虚减销售收入,隐瞒利润大开方便之门。例如,某企业为一汽车生产厂家,将自己生产的汽车与一机床厂生产的机床进行易货贸易,该企业财务人员不作帐务处理,两种商品之间通过协商不存在差价问题。八、材料假出库,虚列成本费用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办理。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呢?营业执照注销程序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具体步骤: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




异地销售存货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目前,对于纳税人异地销售存货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尚无明确的规定,但可借鉴“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的相关税收政策确认纳税地点。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中第三项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




消费税知识一、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和其他单位和个人。二、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消费税一共设有14个税目,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固定税额标准和复合税率,详见《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三、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消费税一般采用从价定率计税和从量定额计税两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前者应当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




商品流通企业必备的30个会计公式1.商品资金计划指标预计计划期初商品资金=计算时商品资金实际结存额+(预期报告期期末购进额+预计报告期调入额+预计报告期加工成品收回额)-(预计报告期期末销售及调出额-报告期毛利额+预计报告期加工原料付出额+预计报告期商品损耗额)计划期末商品资金=(预计计划期初商品资金结存额+计划期购进额+计划期调入额+计划期加工成品收回额)-(计划期销售及调出额-计划期毛利额+计划期加工原料付出额+计划期商品损耗额)2.在途现金在途现金=平均每日销售额×现金销售的比重×每日未及送存银行的




商品流通企业进销存如何建账1.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商品流通企业的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建立方法与工业企业是相同的。2.总分类账簿商品流通企业的总分类账除了要设置工业企业日常总分类账簿之外,还要设置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这三个商品流通企业必须使用的总账账簿。如果经常委托他人代销商品或为他人代销商品,还需设置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受托代销商品账簿。另外可根据企业业务量大小和业务需要增删需设置的总账账簿。3.明细分类账的设置根据增设的总账账簿,我们还应增设相关明细账簿,如在途物资明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与转换问题为什么取消后进先出法为了说明是不是只有用个别计价法才“有意思”,今天谈谈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与转换问题,同时谈谈为什么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如何选择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一)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上述规




工业企业出租商品核算探讨对于工业制造企业用于出租的库存商品(产成品)核算,有两种思路可供选择:一种方法是仍在存货中核算,设置“出租商品”账户,下设“出租商品原价”和“出租商品摊销”两个明细类账户,并按出租商品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借记出租商品原价,贷记出租商品的价值摊销;余额在借方,表示已经租出尚未摊销的租出商品金额;另一种方法是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然后作为出租固定资产核算,按固定资产折旧。工业制造业企业用于出租产品的核算应视具体情况,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或《企业会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基本特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一)可变现净值的基本特征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前提是企业在进行日常活动2、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3、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构成不同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新准则下存货计价方法选择【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摘要:会计准则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的会计准则的有效性和完善程度也就不同。为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2006年我国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其中对存货计价的方法做出了规定,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等其他方法记账。关键词:新准则;存货;计价方法会计准则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的会计准则的有效性和完善程度也就不同。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为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的财税处理企业销售业务可能产生退回的情形,企业销售合同就有销售退回的条款,过去称条件。一、会计处理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按扣除可能销售退回的金额应收取的金额为收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




商誉的形成及减值分析商誉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最显著特征是其不可辨认性,商誉不能脱离企业整体而单独存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商誉是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形成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一、商誉的形成与确认由于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按合并双方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企业合并又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有必要搞清楚




视同销售业务企业所得税例解一、政策规定(一)会计规定《财政部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字[1997]26号)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帐。但按税收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交纳各种税费。企业按规定计




储备大豆销售取得收入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储备大豆销售取得收入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我单位为一县级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目前增值税政策规定,我公司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但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国家政策及企业经营方面的需要,我公司同时储备销售大豆。请问,将储备的大豆销售取得的收入,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一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




个体户注销,将店铺转给原经营者,原经营者是否需要缴纳契税?问:某个体户使用自有房产开店经营,现该个体户注销,将店铺转给原经营者,原经营者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根据《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因此,个体户注销后将房产转到原经营者名下的,免缴纳契税。编辑推荐:增值税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1.如果存货是产成品、商品等(包括直接用于出售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而且没有销售合同的约定: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销售存货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2.如果存货是产成品、商品等(包括直接用于出售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且有销售合同的约定:①有销售合同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存货的合同价格-销售




企业合理选择存货成本计量方法企业应当合理选择存货的成本计量方法,以便确定当前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四种方法可以选择。为了遵循谨慎性原则,企业不宜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假设先购入的存货发出而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进的存货成本先结转,后购进的存货后结转,以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在购入存货时,依次登记购进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在发出存货时,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