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 (5).docx 立即下载
2023-03-05
约5.2千字
约10页
0
25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 (5).docx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 (5).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被告人邵春天,男,1959年7月21日出生,无业。因涉嫌犯制造毒品罪于2007年1月25日被逮捕。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邵春天犯制造毒品罪,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邵春天辩称:没有参与指控的前四起制造毒品行为;第五起即2006年这起事实,其是受他人雇用购买设备、化学配剂,指使黄清渠招集制毒人员的,后再未实施其他犯罪活动,请求从轻判处。其辩护人还提出:第五起制毒行为发生在菲律宾,该国刑法并无死刑规定;毒品已被缴获销毁,没有造成具体危害后果;毒品重量及性质均由菲律宾警方鉴定,其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未经有资质的同际机构认证,应慎重采用并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4年上半年,被告人邵春天与“阿览”(在逃)预谋在菲律宾合伙制造甲基苯丙胺,约定由邵春天负责制毒技术、采购制毒化学配剂及设备,“阿览”负责在非律宾租赁厂房及购买麻黄素。同年三四月间,邵春天从中国境内购买了旋转蒸发器等制毒设备以及4吨三氯甲烷、3吨丙酮、4吨无水乙醇等制毒化学配剂,并采用伪报、混装方式通关运抵菲律宾。ll、12月间,邵春天在菲律宾纳卯市和马尼拉市筹备好两处制毒厂房及制毒原料麻黄素后,回到中国境内纠集同案被告人吴传响、邵展望(均已判刑)及邵文曲(已死亡)等人先后前往菲律宾参与制造毒品。当年12月31日,菲律宾警方查获纳卯市的制毒厂房,击毙了邵文曲等数人,并当场缴获129.994千克甲基苯丙胺和270千克麻黄素。2006年间,被告人邵春大义在菲律宾马尼拉市“大股”(在逃)预谋合伙制造甲基苯丙胺,约定由邵春天负责购买制毒化学配剂及设备、召集工人及提供制毒技术,“大股”负责提供麻黄素、选定厂址以及毒品销售。同年1月至8月问,邵春天先后在中国境内购买制毒设备以及9吨三氯甲烷、8吨丙酮、10吨乙醇、800千克吡啶、l,600千克氯化业砜等制毒化学配剂,采用伪报方式通关运抵菲律宾。后邵春天和“大股”商定在菲律宾武六干省马卡图尔路343号设厂制毒,邵春天另授意同案被告人黄清渠(已判刑)招募工人前往菲律宾制毒,并将制毒技术传授给吴传响,让吴参与制毒技术指导。12月5日,所建制毒工厂开始加工生产甲基苯丙胺。当月19日,中菲两国警方联合行动查获了该工厂,当场缴获甲基苯丙胺30千克、液态甲基苯丙胺200升。后邵春天在我国境内被抓获。XX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春天结伙非法制造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邵春天在制毒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主犯。鉴于大部分毒品尚未流入社会即被扣缴,危害后果相对较小,对邵春天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邵春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邵春天提出上诉,XX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被告人邵春天上诉称:(1)本案证据只能证明其在马尼拉设工厂,不能认定其实施了制毒行为且已制造甲基苯丙胺;(2)没有证据证实制毒系由其发起、出资与选址,认定其为主犯没有事实依据。其辩护人提出:(1)认定邵春天2004年在马尼拉制毒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2)邵春天的制毒行为发生在菲律宾,该国无死刑规定;(3)制成的甲基苯丙胺30千克、液态甲基苯丙胺200千克已被缴获销毁,没有造成具体的危害后果;(4)毒品重量及性质均由菲警方鉴定,其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未经有资格的国际机构认证,应慎重采用并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5)2004年在菲律宾纳卯市以及2006年制造的毒品均被缴获,不存在获利问题,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当,请求改判没收个人部分财产。XX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称:(1)应认定第二节制毒犯罪事实,一审仅因邵春天在庭审时翻供而不认定邵春天在马尼拉制毒厂制造100千克甲基苯丙胺属明显错误;(2)本案系跨国有组织制毒案件,邵春天多次组织多人到菲律宾,制造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并从中获利,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深,且造成严重的国际影响,罪行极其严重;(3)邵春天归案后认罪态度不好,没有悔罪表现,也没有任何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XX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春天使用麻黄素加t生产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邵春天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应对其组织、指挥实施的全部制毒犯罪承担责任。检察机关所提邵春天制造毒品数量大并从中获利,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深,且造成严重的国际影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抗诉理由,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 (5)

文档大小:25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