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外工作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外工作活动,包括对外交流、合作、谈判、会议、培训等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的各项活动。第三条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涉外工作保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监督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工作。第五条涉外工作保密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外工作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保密制度、组织保密培训、开展保密检查等。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一名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三章保密范围与等级第七条涉外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保密范围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八条涉外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二)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四)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五)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六)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九条在涉外工作中,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二)加强涉密载体管理,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制作、传递、使用和销毁;(三)加强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管理,确保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安全;(四)加强涉密人员管理,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五)加强保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密工作中的问题。第十条涉外工作中,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一)不得擅自泄露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二)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三)不得使用非保密通信设备传输涉密信息;(四)不得私自复制、留存涉密文件或资料;(五)不得将涉密载体携带出境或转交他人。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或敏感信息外泄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对于在涉外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保护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涉外工作保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涉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涉外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外交、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第三条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涉外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五条涉外工作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国家对外政策、方针、战略、规划及相关决策部署;(二)涉外谈判、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文件资料;(三)涉外项目、技术、产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四)外交渠道获取的重要情报和资料;(五)其他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本单位认定需要保密的事项。第六条涉外工作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密级的确定,应根据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七条加强涉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教育,定期组织保密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涉外工作人员防范和应对保密风险的能力。第八条建立健全涉外工作保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个人的保密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第九条严格执行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归档和销毁等各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可控。第十条加强涉外活动场所、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等保密设施建设和管理,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第十一条在涉外交流与合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外交礼仪,不得擅自泄露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定期对涉外工作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第十三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涉外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保密工作,对在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

92****sc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