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民诉(管辖案例分析).pdf / 文档详情
民诉(管辖案例分析).pdf 立即下载
2024-08-15
约5.5千字
约7页
0
544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民诉(管辖案例分析).pdf

民诉(管辖案例分析).pdf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一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

于1986年11月租用原告房屋二间,每月租金200元,租期3年。现租期已过,原

告要求被告迁出,收回房屋自用。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原告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没

有受理原告的起诉,让其到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想不通,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

判员水平高,更能公正审理案件,区法院的审判员水平不高,不愿去区法院起诉。

[问题]本案应由哪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答案与分析]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四级,即基

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人民法院都

有权审理一定范围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但由于它们各自的职能不同,所担负的审

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任务不同,因而各自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需要进

行合理划分。《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

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

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

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

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判的案件”。

本案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民事案件,不必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担心是不

必要的,对区法院的审判如果不服,还可以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所以本案应由区

法院管辖。

[小结]管辖权的规定,其依据是审判权合理分工,充分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

级别管辖的划分,就管辖案件的数量而言,构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情形,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的案件最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少。

二裁定管辖案例:1991年5月,某市南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于某搬家至南区某

街15号居住,正位于南区市民戴某的房屋后面,于某靠近戴某房后屋檐搭建一间

9平方米厨房,严重影响了戴某家通风采光。戴某多次找于某,要求他拆除小厨房,

1


但于某置之不理,双方发生纠纷。戴某决定起诉,由于戴某认为于某就在南区人民

法院工作,担心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对其不利,就向该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排

除妨害。北区人民法院收到戴某的民事诉讼后,经审查认为该案因不动产引起的

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戴某应向南区人民

法院起诉。戴某无奈,只好将民事诉状交到南区人民法院。

[问题]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如何处理

[答案与分析]《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

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所谓特殊原因,既包括自然

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等,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又包括人为的

原因,如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受诉人民法院不能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

理。遇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辖区内的其他下级人民法院

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在本案中,按地域管辖的规定应由南区人民法院管辖,但由于

南区人民法院有特殊原因——被告是该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可能影响对案

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依照法律规定,该案不能由南区人民法院管辖,应由南区人民

法院的上级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小结]指定管辖适用于两种情形:(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

或不便行使管辖权;(2)两个以上的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

三管辖权异议案例: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

车修理铺在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

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乔小伟为了承揽

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订了协议,约

定乔小伟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乔小伟

每年向正华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2年1月,乔小伟雇佣的修理工

钱财旺(长年住在甲市D区),为客户李有良(居住甲市E区)修理1辆捷达车。

修好后,钱财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一

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钱财旺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

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李有良拟向法院起诉。问:1.李有良应以谁为

2


被告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3.就此同一纠纷,若李有良向有管辖权的法

院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4.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管辖

权问题发生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民诉(管辖案例分析)

文档大小:544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