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退抚法制暨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ppt 立即下载
2024-09-10
约9.8千字
约87页
0
563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公务人员退抚法制暨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ppt

公务人员退抚法制暨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8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公務人員退撫法制暨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說明壹、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制退休法適用對象
一、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退休之公務人員
,係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現職人員。」
二、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本法第2條所稱
公務人員任用法律,指銓敘部所據以審定資格或登記者
皆屬之。所稱公務人員以有給專任者為限」
自願退休一、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
職務者,得由銓敘部酌予減低,但不得少於50歲。
二、任職滿25年者。
命令退休
任職5年以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滿65歲者。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得由
銓敘部酌予減低,但不得少於55歲。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退休金種類
一、任職未滿15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任職15年以上者
者,得就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兼領一次退休金與
月退休金等種類擇領之。
二、未滿50歲具有工作能力而自願退休者,或年滿65歲而
延長服務者,不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
三、新制施行前年資應領之退休金,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
支給;新制施行後年資應領之退休金,由政府與公務
人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之,並由
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四、共同撥繳費用,按公務人員本俸加1倍8%至12%費率
,政府撥繳65%,公務人員繳付35%。撥繳滿35年後
免再撥繳。(一)一次退休金
1.新制施行前:以退休人員最後在職之月俸額及本人實物
代金為基數,任職滿5年者,給與9個基數,每增半年加
給1個基數,滿15年後,另行一次加發2個基數,但最高
總數以61個基數為限。
2.新制施行後: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1
倍為基數,每任職1年給與1.5個基數,最高35年給與53
個基數。
3.公務人員於年滿55歲時得自願提前退休,並一次加發5個
基數。(係指55歲之日起1年內申請自願提前退休生效者)
(二)月退休金
1.新制施行前:除本人實物代金十足發給,任職滿15年者
,按月照在職之同職等人員月俸額75%給與,以後每增
1年,加發1%,但以增至90%為限。
2.新制施行後: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
每任職1年,給與基數2%,最高35年,給與70%。補償金
一、本法修正施行前在職人員已有任職年資未滿15年
,於本法修正施行後退休,擇領月退休金者,另按未滿15
年之年資為準,依左列規定擇一支給補償金:一、每減1年
,增給0.5個基數之一次補償金。二、每減1年,增給基數
0.5%之月補償金。
二、本法修正施行前任職未滿20年,於本法修正施行後
退休,其前後任職年資合計滿15年支領月退休金者,依其
在本法修正施行後年資,每滿半年一次增發0.5個基數之補
償金,最高一次增發3個基數,至20年止。其前後任職年資
超過20年者,每滿1年減發0.5個基數,至滿26年者不再增
減。其增減之基數,由基金支給。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一、發給對象:
公教人員於84年7月2日以後依前款規定辦理退休、
撫卹或資遣,其具有新退撫制度實施前之任職年資
,經採計核給退休金、撫卹金或資遣給與者。
二、給與標準:
依退撫新制實施前之退休核定年資,計算其應領一
次退休金之基數為補償金基數。84年7月2日以後退
休者,依其退休時之俸薪等級,以當年度公務人員
相同俸薪等級之本俸(薪)或年功俸(薪)之15%為
補償金基數內涵。補償金基數x基數內涵即為補償
金總額。撫慰金
一、支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時,另給與
遺族一次撫慰金。一次撫慰金,以計算其應領之一
次退休金為標準,扣除已領之月退休金,補發其餘
額,發給相當於同等級之現職人員6個基數(12個月
俸額)之撫慰金。其無餘額者亦同。
二、遺族為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者,如不領一次撫
慰金時,得按原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或兼領月退休金
之半數,改領月撫慰金。
三、領受月撫慰金之遺族如為父母或配偶,給與終身。
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如為未成年子女,以給與
至成年為止。公保養老給付
一、被保險人依法退休、資遣者或繳付保險費滿15年並
年滿55歲而離職退保者,予以一次養老給付。養老
給付係以被保險人加保年資及退休、資遣或離職退
保事故發生當月之保險俸(薪)給為準計算之。即
按其加保年資核算出應核給之給付月數乘以保險俸
(薪)給,即得養老給付數額。
二、保險年資每滿1年給付1.2個月,最高以36個月為限
。畸零月數按比例發給。
三、88年5月31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施行前後之保險
年資應予合併計算,並受最高36個月之限制;其於
修正施行前之保險年資,仍依原公務人員保險法或
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規定標準計算。四、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之條件
(一)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辦理退休。
(二)最後在職之機關係適用行政院訂定之全國軍公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公务人员退抚法制暨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

文档大小:563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