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双重规则的存废思考.doc 立即下载
2024-10-11
约9.1千字
约7页
0
32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双重规则的存废思考.doc

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双重规则的存废思考.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双重规则”的存废思考
任宪龙任宪龙,宿迁学院社会服务系法学教研室。



摘要:“双重规则”即指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于涉外侵权行为的处理,该原则曾一度成为国际上为数不少的国家采用,该原则有效的弥补了单纯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或法院地法的不足,但该原则也不是十全十美,细加分析其不足之处也是令人咋舌,尤其在现代侵权冲突规则引入立法后该规则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值得深思。
关键词: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双重规则”

Abstract:"Dualrule"referstooverlapapplicabletortlawandthecourtsoflawtodealwithforeign-relatedviolations.oncetheprincipleoftheinternationalcommunityasalargenumberofcountries.Theprincipleofeffectiveremedyviolationsoftheapplicableonlytothecourtsoflaworunderthelaw,Buttheprincipleisnotperfect,fordetailedanalysisofitsdeficienciesisstillstaggering.especiallyinamodernconflictrulesviolationsaftertheintroductionoftherulewhetherthereisneedforitsexistenceworthyofcarefulconsideration.
Keyword:TheLexLociDelectiTheLexForiRuleofdoubleactionability

一﹑概论

在传统的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一般存在侵权地法,法院地法和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三种做法。由于单独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或法院地法效果均不理想,所以目前第三种做法在国际上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在适用。当然,随着20世纪美国的冲突法“革命”的弄潮儿们率先向侵权法律适用领域发难,继而在侵权领域内引入现代冲突规则,诸如英国的侵权自体法理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等,大大地改变了侵权领域传统选法方式的僵化和机械,代之以增多连接因素或体现弱者保护或利益分析或有限意思自治等方式增加选法的灵活性,更有利地体现现代国际私法所追求的价值取向—实质正义,即体现个案判决的公正性,新近进行国际私法立法的国家均都吸收了最新的理论,如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就是其中一例。本文旨在探讨传统选法方式中的第三种方式在当今国际私法新理论勃兴时期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下面就该规则作一基本阐述和界定。
(一)“双重规则”的概念
“双重规则”有人称之为折衷主义,“双重可诉规则”(ruleofdoubleactionability)等均指在涉外侵权法律适用中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的情形。余先予教授的表述为:“所谓‘双重可诉规则’即以法院地法来制约以外国法为准据法的侵权案件,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符合者即适用之,反之则抵制之。”余先予:《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新论》,载《法制与社会发展》(长春)1998·6,第49-56页
而黄进教授所作的表述则为:“‘双重规则’是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并兼顾法院地法的折衷主义做法,实际上就是要求,对某一行为按侵权行为处理必须同时符合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的规定,也就是,无论依侵权行为地法还是法院地法,该行为都是不法行为,都是可以追诉的。”黄进:《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虽然两个表述均表明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必须重叠适用,但细加比较两个概念表述就会发现前一概念表述是侧重以法院地法为主,而兼采侵权行为地法,是以法院地法来衡量侵权行为地法与其符合的程度,从而决定侵权行为地法是否作为准据法适用。而后一个概念表述是以侵权行为地法适用为原则,侵权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时,才能作为一个涉外侵权案件处理,这恰与前一个概念表述的思想相对。两概念表述各有所重,但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和实现的效果是一致的。
(二)“双重规则”的发端
一般认为“双重规则”发端于英国,应该是专指英国在实践中的做法,在英国称之为“双重可诉规则”。余先予教授的表述符合了英国在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的做法。实践中,英国法院坚持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戴西(Diey)和莫里斯(Morris)将其称之为“双重可诉规则”,它是以法院地法为主,只参考行为地法。在菲利普斯诉艾尔(PhillipsV.Eyre)一案审理中,威尔斯(Willes)法官指出:“作为一般规则,要在英国提起据称发生在国外的侵权行为的诉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侵权行为必须具有这样的性质,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双重规则的存废思考

文档大小:32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