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司法鉴定在司法中的运作及其借鉴.pdf 立即下载
2024-11-02
约1.1万字
约7页
0
753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德国司法鉴定在司法中的运作及其借鉴.pdf

德国司法鉴定在司法中的运作及其借鉴.pdf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境外动态《犯罪研究》2011年第4期


德国司法鉴定在司法中的运作及其借鉴

杜志淳孙大明

内容摘要:本文作者曾有幸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联合组织的
德国司法鉴定培训班。此文以考察见闻为基础,结合文献资料,对德国法院系统在司法审
判中运用司法鉴定的实际状况进行较全面的考察。并结合中国目前司法鉴定改革的现状,
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关键词:司法鉴定;德国;专家意见;审查证据

一、德国法院运用司法鉴定状况

司法鉴定是现代诉讼活动中查明案件专门性问题的重要科学技术手段。现代意义上的
完善的司法鉴定制度,不仅可以强化司法证明,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标志
之一。德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司法鉴定制度与科学技术起步较早,发展较为
完善。因此选取德国司法鉴定在司法审判中运用状况进行考察并与我国进行比较研究,具
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一)、德国司法鉴定制度概况
1.德国司法鉴定的历史沿革
现代意义上的司法鉴定制度在西方国家起源较早,德国1532年的《加洛林纳法典》219
条条款中有40条与鉴定有关。从十八世纪初至十九世纪末期,伴随着西方国家工业革命兴
起与发展,司法鉴定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革。在各类适应于西方法治化进程的诉讼法典
中,均有针对诉讼中进行鉴定的相应规定。
通过与德国司法界人士的交流与探讨,德国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司法人员
普遍认为鉴定对于诉讼而言意义重大。虽然德语中没有与我国汉语中的司法鉴定这一相对
应的专门词汇,但在德国的庭审过程中,诉讼中的鉴定一词出现频率极高。有鉴定人、鉴
定报告这些词汇,德语为Gutachter、Gutachten,其中鉴定人也可以使用Sachvestandiger。
2.德国司法鉴定的立法状况
德国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与司法鉴定制度有关。主要的法律法规包括:《德国刑法
典》、《德国民法典》(鉴定人的民事责任)、《德国行政法》、《德国刑事诉讼法》(1987.4.7.
修改)、《德国民事诉讼法》(1950.9.12.修改)、《德国行政诉讼法》、《警察法》、《证人、鉴
定人补偿法》(1969.10.1修改)、工商总会和州工商协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在德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篇第一章第八节对司法鉴定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包
括了证据提出、鉴定人选任、鉴定人的回避、鉴定人从事鉴定的义务、拒绝鉴定权利等条
款共计15条。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篇第七章所有条款中共有30条对司法鉴定作出了相

·106·
《犯罪研究》2011年第4期境外动态
应规定。
(二)、德国法院与其他司法机关的设置及职能配置情况
1.法院
德国是实行联邦制的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德国宪法规定,联邦层面上设有联邦宪法法
院和财政法院、行政法院、劳工法院、社会福利法院以及普通法院等五个专门法院,另外
还专门设有联邦法庭。每个州也有州高级法院、州法院、地方法院等相应的设置。地方法
院主要处理案值较小的民事案件①和轻微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可以由一名法官进行裁判。案
值大于7500欧元和重大刑事案件②的审判,由州法院或州高级法院进行一审,二审则是在
州高级法院或联邦法庭进行审理。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除了有法官参与之外,还需要由专
门的陪审员组成陪审团一同参与案件的审理。
德国的法院除了审理案件之外还要负责商业注册等级、房产等级、财产清算拍卖等工
作。德国法院的行政事务归于司法局管理,司法局同时还管理检察院的行政事务。德国的
法院院长不参与审判活动。
2.侦查法官
检察官是侦查的指挥者,但许多措施,诸如拘传、审前羁押、扣押物品、搜查、身体
检查、对私人通讯的秘密监控(包括邮件检查、电子通讯的监控与记录、影像监视与记录
等)等影响力极大的措施只有法官才能发出命令。为了保证这些措施在侦查程序中得到实
施,而又不使检察官的指挥地位受损,法律规定有专门的侦查法官履行这一职责。当要采
取上述措施时,检察官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区法院法官提出申请;在涉及国家安全案件中,
除了有管辖权的区法院法官有审理权外,也可由州高级法院或对德国境内该类案件享有管
辖权的联邦最高法院的侦查法官处理。侦查法官只有在迟疑有危险时,才能主动采取行动。
3.检察院
德国的检察机构设于法院内部,分联邦检察机构和州检察机构。联邦检察机构设于联
邦法院内,而州检查机构设于州法院内部,二者没有上下级关系。地方检察机构与州检查
机构之间则有明确的上下级关系。联邦检察机构由一名联邦总检察长和数名副检察长组成,
而州检察机构由数名检察官组成。
根据德国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职能:对刑事犯
罪行为和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侦查,提起诉讼,对刑罚的执行进行监督。③检察院具有起诉
权并且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因此检察官必须客观、全面地进行侦查,收集各类证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德国司法鉴定在司法中的运作及其借鉴

文档大小:753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