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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国际税法:收入归属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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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法专题:
收入归属原则


©2014GuoWeizhen
1
•本章内容
1.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2.经营所得
3.投资所得
4.财产所得
5.国际运输所得
6.劳务所得
7.其他所得
8.附:协定执行文件目录


©2014GuoWeizhen
2
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消极所得

•并非由于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并以谋求被投
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为特征的投资所得。如利息、股息


积极所得

•从事积极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2014GuoWeizhen
3
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经济效忠义务(1923,DoctrineofEvonomic
Allegiance)
•两个基础:收入在哪里产生;收入在哪里消费

思考:
1.对应的税收管辖权是什么?
2.不同的收入,两种管辖权之间的妥协是否一致?


©2014GuoWeizhen
4
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税收协定的回应
1.界定是什么构成主动经营活动,并且赋予S国对来自
主动经营活动的利润课税的首要权利,并且只要已
经在S国征税,R国就必须给予免税或抵免
2.减少S对从该国境内取得的被动所得

思考:
1.是否体现了二者的区别?

©2014GuoWeizhen
5
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1.从征税的对象而言
2.从对经营活动的控制程度而言
3.从获取收入的主体而言

思考:
1.这种区分的在理论和制度上的价值是什么?


©2014GuoWeizhen
6
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我国税收协定上的主动收入与被动收入


©2014GuoWeizhen
7
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世界

居民非居民


被动主动被动主动
(当期纳税)(递延/豁免)(总额计税)(净额计税)
高税负低税负低税负高税负


©2014GuoWeizhen
8
国际税收中的主动与被动收入

非居民所得:实际联系的问题
居民所得:
•递延纳税与对策(SubpartF)
•主动境外所得的抵免

如何理解:出于国外税收抵免限额的目的而平均几个来源地
的主动境外所得的能力,对境外经营的居民度外国投资
征收低实际税率的境外投资

©2014GuoWeizhen
9
经营所得(2-1)

Art5,7
经营所得范围:经营所得在协定中一般称营业利润,执
行中是指某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常设机构并通过常设
机构的营业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征税权划分:常设机构所在国有权对其取得的营业利润
进行征税
原则:归属原则;独立企业原则
营业利润条款优先原则

©2014GuoWeizhen
10
经营所得(2-2)

Art5,7
允许扣除的费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
和一般行政费用
不允许扣除的费用:常设机构使用总机构或总机构其他
办事处的专利或其他权利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因
使用总机构或总机构其他办事处的资金而支付的利
息(该企业是银行机构的除外)。同样,如常设机
构与其总机构或其他办事处发生上述业务往来取得
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收入时也不视为常设机构的利
润予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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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投资所得(4-1)
•投资所得在税收协定中由三个条款做出规定。即股
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OECD范本认可的最高预提税税率

支付给关联公支付给其他人特许权使
利息
司的股息的股息用费

最高税率5%15%10%0

©2014GuoWeizhen
12
投资所得(4-2)
•Art10股息
–从股份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权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
照分配利润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法律,视同股份所得同
样征税的其他公司权利取得的所得。
•财税[2008]1号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
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
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
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1993]45号
–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
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
缴纳个人所得税。©2014GuoWeizhen
13
投资所得(4-3)
•Art11利息
–从各种债权取得的所得,不论其有无抵押担保或者是否有权
分享债务人的利润;特别是从公债、债券或者信用债券取得
的所得,包括其溢价和奖金。由于延期支付的罚款,不应视
为利息。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
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除”。


©2014GuoWeizhen
14
投资所得(4-4)
•Art12特许权使用费
–一国居民将自己的财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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