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四章破产法第一节破产法概述重点第三章破产法第三章破产法申请第三章破产法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二)破产案件的受理(三)受理的法律效果(三)受理的法律效果(三)受理的法律效果问题第三章破产法第三章破产法(五)债务人财产(六)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追回权 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别除权:是指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得到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特征:以担保权为基础权利 以实现债权为目的 以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为标的物 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集体清偿顺序 别除权的标的不列入破产财产(六)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追回权以下为振邦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可合法成立? A甲公司主张抵销150万元:“我公司欠振邦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该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振邦公司所欠的150万元债务”, B乙公司主张抵销80万元:“我欠该公司工程款180万元,在振邦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振兴材料厂将其对振邦公司的80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C丙公司主张抵销50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振邦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该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5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D丁公司主张抵销30万元:“振邦公司收取我公司140万元工程预付款后,未履行合同,即破产申请受理,在此之前我厂有30万元欠振邦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六)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追回权第三章破产法共益债务共益债务第三章破产法第三节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有表决权成员无表决权的成员(三)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职权通过重整计划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四)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四)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二、债权人委员会第四节重整与和解(二)重整计划(三)和解协议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四)和解的效力 中止破产程序 解除对债务人的破产保全 变更债权债务关系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重整与和解的区别重整与和解的区别第三章破产法第三章破产法(三)分配4、分配过程中的提存(P79)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甲金属厂是国有企业。假设2008年3月18日,甲企业由于长期不能清偿债务而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法院于2008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该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10人,债权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全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A、B两人,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万元。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 2008年11月30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但是在2009年8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该厂曾在2008年1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120万元的债权,同时有人举报,2007年2月20日,该市产业部将金属厂的一台价值80万元的切割机无偿调拨给另一企业使用。 问题1、A、B两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说明理由。不当得利

一吃****春晓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