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ppt 立即下载
2024-11-19
约3.3千字
约93页
0
2.6M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ppt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88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责任法律制度1、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产品质量法规或合同对产品质量的约定,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分类和体系

瑕疵产品的合同责任(产品瑕疵责任)
产品民事责任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质量(产品缺陷责任,或称“产品责任”)
责任缺陷产品召回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二、产品责任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与区分(一)产品责任与制造者责任(二)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及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2.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之比较瑕疵责任与缺陷责任的区别瑕疵责任与缺陷责任的区别(续)产品瑕疵民事责任(损害赔偿)的规则分解补充:三包15(三)产品缺陷与质量不合格A.产品设计缺陷
指产品的设计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
B.产品制造缺陷
指产品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未达到设计要求,不符合质量标准,致使产品不符合安全因素。
C.产品警示缺陷(与产品包装警示不同)
产品缺乏在使用上或危险防止上的必要的、适当的说明或警告,致使该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又分为两类:一是在产品存在危险性的情况下未作出适当的说明;二是产品的设计和制作无问题,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说明警告而可能产生危险。
D.科学上尚不能发现的缺陷(又称为发展缺陷、发展风险)
发展缺陷免责条款与生产者后续观察义务产品质量法第46条:
一般标准: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直接标准: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可能存在的问题:
A.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必然存在缺陷,但符合标准的产品并不必然不存在缺陷。
B.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凌驾于一般标准之上?

结论:
采用“不合理危险”作为一般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下位标准
Case:张杰庭诉日本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赔偿纠纷案Case:张杰庭诉日本丰田汽车原告诉称:被告丰田公司辩称法院审理查明:丰田公司在诉讼中提交丰田“赛利卡”轿车的《用户手册》(英文本)至27页,对SRS空气囊的功能表述为:“SRS空气囊(辅助保护系统)在如图阴影部分发生强烈前方撞击时发挥作用,为驾驶员在安全带保护之外提供进一步保护。SRS空气囊系统在如果发生翻车时,不发生保护作用”。该车《用户指南》(英文本)中对保证适用说明为:“保证仅适用于在美国大陆、阿拉斯加和加拿大注册和通常驾驶的车辆”。判决及理由——大前提判决及理由——小前提判决及理由——小前提(续)判决及理由——结论对于“不合理危险”的认定方法产品缺陷与质量不合格的区别产品缺陷与质量不合格的区别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理论的历史演变三、我国的(缺陷)产品质量责任制度(一)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2.归责原则的种类2.归责原则的种类(续)Case:案情:天降轮胎厦门金龙
旅行车有限公司Case2:三被告各执一词推责任法院判责任三方都赔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祥盛厂作为车辆的所有人,由于未能尽到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也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对事故的发生明显有过错;新亚公司对事故原因系祥盛厂所致的辩解,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加以证明,故认定新亚公司对肇事车辆未尽好维护保养义务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生产厂家的金龙公司,因在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未对危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隐患作出明确的警示和说明,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鉴于三被告在这次事故中的过错相当,为此,法院判令三被告各自承担相同份额的赔偿费用。
3.产品责任构成要件(二)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制度2.三种认识3.产品质量法的规定3.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续)小结:4、生产者的免责减责条款5.关于生产者的追偿权6.关于责任承担方式Case1:(三)我国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致人残疾的:致人死亡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四)产品责任追责时效与救济渠道不定项选择Case1:Case2:问题:case3:问题:2.救济渠道(纠纷解决)Case1:三菱吉普车挡风玻璃爆裂致死案被告辩称:判决与理由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一)定义

缺陷产品召回(Callback),是指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引起某个型号或批次的产品出现普遍存在的同一性的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缺陷,制造商必须以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产品的缺陷,并对消费者作出道歉或物质性补偿。

(1)适用的条件不同
产品瑕疵——系统性缺陷
(2)触发机制不同
个体消费者引发——经营者主动召回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指令经营者召回(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3)实现的时间阶段不同
事后的损害赔偿——事前的预防措施
(三)法律依据(四)缺陷产品召回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文档大小:2.6M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