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刑事诉讼被告人举证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否需要举证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可以提出抗辩和辩解,可以提供证人证言和书证等证据。但是,是否需要举证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虽然被告人的举证权不是绝对的,但是被广泛地认为是一种正当权利。从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被告人的举证权首先体现在打破指控方证据的基础上,进而为自己辩护,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在践行举证权的时候,被告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适当的举证对象。 被告人在选择证据时,首先应该考虑证据和案件的关联性,注重证据的客观性和证明力度。同时,应该严谨选择证据来源,防止证据不实或者不合法,导致反效果。 二、举证要注意证据的完整性。 被告人举证的证据要充分体现证据的完整性,以减少逃避或推卸责任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之上,加强与证据的联系和逻辑关系,唤醒法官的理性思维,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三、举证的时间要合理。 被告人在举证时也应该注意时间的掌握,不要过早或者过晚举证,以免时间不利造成举证失效,或者错失证明本身不存在的惨案机会。 四、要重视法庭战术和反应机制的灵活性。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应该注重对法庭战术的了解与把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突发情况,在遵循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基础上,以战斗的灵活性来对抗指控。 总的来说,被告人的举证权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现实中,被告人应该注重证据选择的规则和基本要素,了解合理的举证时机,注重法庭战术和反应机制的改变,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同时,我们期望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能够对被告人的举证权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和指引,从而使刑事诉讼更加公正和规范。

快乐****蜜蜂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