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董康法律思想研究 董康是20世纪中国法学家中的一位重要人物,他的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律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从他的生平、思想体系、主要思想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生平 董康于1905年出生在江苏省宜兴市的一个富商家庭。在他的求学生涯中,先后就读于苏州中学、金陵大学和圣约翰大学等知名学府。他曾在国立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法学,1949年后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董康于1981年去世,享年76岁。 二、思想体系 董康的思想体系可以归结为三个层次:法哲学、法律理论和法制改革思想。他的法哲学思想注重思辨和哲学观念的独立性,对法律的本质和法律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系统阐发。他的法律理论思想强调法律规范的实效性、可操作性和符合客观实际,以及法律应满足社会需求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他的法制改革思想则注重倡导法治和法制改革,提倡通过民主、透明的程序来建立更加公正、公平、有效的法律制度。 三、主要思想 1.法律的本质问题 董康认为,自古以来就存在着关于法律本质的争议,这表明了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他的观点是,法律是一种关系的抽象,它是由关系的行为所构成的系统。这个系统的特征是包括了法律现象的规律和一系列的法律关系,而法律的规律是由法律关系中的一种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具体来说,董康认为,法律关系的性质就是互动性,而法律规律就是互动性规律。 2.法律的作用问题 对于法律的作用,董康认为,法律的真正目标是平衡,并且这个平衡必须具备公正性、合理性和实效性。他坚信,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原因在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因此,法律必须更加系统、全面、科学地制定规则和措施,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况。 3.法律的改革问题 董康主张法治和法制改革,认为实现法治是中国发展的必要条件。他提出了一个全面的法律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宪法改革、行政法和刑事法的改革、司法制度的改革、民事诉讼法的改革,等等。他强调,要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法律出台来推进法治建设,建立更加公正、公平、有效的法律制度。 四、结论 从董康的思想中,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董康倡导的法治、法制改革是建立更加公正、公平、有效的法律制度的基石。他提出的法律规律和互动性概念,为现代法学提供了理论支持。因此,董康的生平事迹和法律思想应该被追寻和传承。

快乐****蜜蜂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