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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汇总(15篇)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再审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再审申请书1xx省澄迈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吴xxx与xx金色海湾产权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2080元”。恳请准许。申请人:20xx年6月21日再审申请书2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x。被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请求事项: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xx)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一)xx年3月11日刘金龙向周晓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晓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金龙,xx年3月11日。(二)xx年7月至9月原一审中,张玉香(周晓申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金龙索要借款25万元;(三)xx年9月12日原二审中,周晓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晓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金龙占50%,投资30万元?刘金龙,xx年9月12日。(四)xx年11月份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晓申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金龙索要25万元借款。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晓申在明知刘金龙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金龙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晓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金龙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2、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3、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年xx月xx日再审申请书3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赵某,男,1971年11月8日出生,住所:山东省青岛市xx路xx号x号楼104室。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xx委托代理人:曹健,男,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86xxxxxxx被申请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青岛xx制药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大沙路xx号。邮寄地址:青岛市大沙路xx号。联系电话:0532—5xxxxxx法定代表人:岳x,董事长申请再审人赵x因与被申请人青岛xxxx制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26日作出的(20xx)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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