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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附件2-22号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第一篇:10--附件2-22号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兴卫妇字[2011]22号转发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各旗县市卫生局:现将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内卫妇字〔2011〕6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活动要求如下:一、各旗县市按照卫生部《演讲比赛活动方案》、《有奖征文活动方案》、《摄影比赛活动方案》组织相应活动。二、各旗县市进行演讲比赛后,推荐参赛者参加盟级复赛(乌市至少5人、其他旗县市至少各1人)。复赛后,盟卫生局将推荐1名选手参加卫生厅组织的比赛,复赛时间另行通知。三、征文和摄影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四、各旗县市于8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演讲比赛总结、推荐选手名单及其演讲稿件,征文作品;并将摄影作品邮寄至盟卫生局妇社科。电子邮箱:xamwsj_fsk@163.com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兴安盟卫生局办公室2011年7月15日印发校对人:王春荟共印2份第二篇: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鲁卫妇社字„2011‟10号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市卫生局: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典型宣传工作的意见》(卫办发„2010‟87号)、《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1]523号)以及在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为进一步宣传医改实施成效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凝聚人心,振奋士气,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先争优,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经研究,我厅确定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㈠演讲比赛。组织和动员社区卫生工作者,通过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传播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展现居民健康“守门人”的风采,突出社区卫生工作者维护居民健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㈡有奖征文。面向社区居民、社区卫生工作者和关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各界人士征文。通过介绍发生在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故事或感受,反映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取得的成效等。㈢摄影比赛。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的摄影作品。通过捕捉社区卫生服务场景,反映社区卫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与社区居民的亲密关系等。㈣知识竞赛。围绕深入学习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要求,在全省市、区(市、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层层组织开展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竞赛。通过组织社区卫生医务人员开展知识竞赛,反映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二、活动时间2011年7-10月。三、参赛方式和上报时间㈠演讲比赛。各市卫生局组织初赛,并推荐1-2名参赛选手参加全省演讲比赛决赛。2011年8月31日前,各市卫生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㈡有奖征文和摄影比赛。各市组织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参赛。2011年8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参赛的征文作品、摄影-2-作品和填写的参赛表格邮寄至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同时报送电子版。㈢知识竞赛。各市卫生局组织初赛,并推荐1-2名参赛选手参加全省决赛。2011年9月31日前,各市卫生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四、组织实施㈠卫生厅负责活动的总体设计、安排和组织协调,以及活动总结和经验推广。㈡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相关活动,并以区(市、县)为单位推荐相关人员和参赛作品。㈢卫生厅委托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具体承担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㈣鼓励社区卫生工作者、社区居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五、有关要求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主题宣传活动,将其作为社区卫生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社区卫生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医改任务的重要抓手,明确各项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㈡加强宣传,多方参与。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和社区卫生工作的宣传。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讲比赛初赛的评审,增进了解,形成人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3-㈢认真组织,及时总结。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相关活动,并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本市本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活动的工作总结报我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联系人:聂雷、黄珊珊联系电话:0531-67876147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联系人:孙元曦、孙苗苗联系电话:0531-62352280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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