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上海社保开户流程 第一篇:上海社保开户流程上海社保开户流程上海市社会保险开户021-51087250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现将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结算等相关手续的主要流程介绍如下:一、社会保险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保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申办条件和申请材料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分别为:(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本市城镇企业,需携带: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根据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企业单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民政福利企业,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社会福利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具有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局)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具有民办非企业各类登记证书的本市城镇单位、具有民政局颁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需携带: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根据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社会团体,需携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民办非企业,需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复印件;(3)基金会,需携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律师事务所,需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5)宗教活动场所,需携带《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三)机关、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本市机关、事业(含中央在沪)单位,需携带: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文件复印件;2、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事业单位另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申领缴费专用卡(一)办理时间单位按规定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应在首次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建、转入等社会保险费申报结算手续前,办理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以下简称“缴费专用卡”)申领手续。若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结算手续的,可暂不办理缴费专用卡申领手续。(二)办理流程1、填写《〈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参保地社保中心。2、办理缴费专用卡开户手续(请仔细阅读《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开户手册》)。3、工商银行受理单位提交的开户资料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专用卡制作并将缴费专用卡邮寄至单位。三、持卡办事单位收到缴费专用卡后,应持该缴费专用卡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费申报结算手续(每月5日-26日之间,国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单位在未收到缴费专用卡前,应在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结算手续时对填写的各类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暂以非持卡的方式申报。四、社会保险费申报结算缴费单位内的缴费人员、缴费基数等有关缴费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的当月向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1、个人缴费基数确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首次参加工作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经双方(单位和职工本人)协商一致后可按进新单位后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2、单位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五、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直接从其工资中代为扣除后向社保中心缴纳。(一)缴费金额确定社保中心根据单位的申报情况(缴费人数、基数),于每月月末向单位邮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缴纳通知书”),告知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二)缴费方式确定单位应根据社保中心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上提示的金额,在《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使用承诺书》约定的每月扣款日之前,将单位和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总额足额划入缴费专用卡。(三)扣款处理通过缴费专用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保中心每月向单位邮寄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未收到或遗失专用收据的,可到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打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六、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理缴费单位若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

森林****io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