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docx / 文档详情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6
约4.5千字
约9页
0
13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docx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4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

第一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报字[2014]第01号四郎镇人民政府:张志善(监护人姓名)的被监护人张璐于014年2月16日辍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我校向张志善(监护人姓名)送达义务教育劝学书(义教字[2014]第01号),张志善(监护人姓名)未在限定的时间送被监护人复学。张志善(监护人姓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之规定,建议对张志善(监护人姓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并责令张志善监护人姓名)送被监护人张璐复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盖章):洋县四郎镇中心小学2014年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报字[2014]第01号四郎镇人民政府:张志善(监护人姓名)的被监护人张璐于2014年2月16日辍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我校向张志善(监护人姓名)送达义务教育劝学书(义教字[2014]第01号),张志善(监护人姓名)未在限定的时间送被监护人复学。张志善(监护人姓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之规定,建议对张志善(监护人姓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并责令张志善(监护人姓名)送被监护人张璐复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盖章):洋县四郎镇中心小学2014年4月7日第二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存根报字【】第号镇人民政府:(监护人姓名)的被监护人于年月_日辍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我校向监护人送达义务教育劝学书(义教字[]第号〕,监护人未在限定的时间送被监护人复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之规定,建议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并责令监护人送被监护人复学接受义务教育。报告人:略阳县何家岩初级中学年月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报字【】第号·镇人民政府:(监护人姓名)的被监护人于年月_日···辍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凡年满六周何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中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我校向监护人送达义务教育劝学报书(义教字[]第号〕,监护人未在限定的时间送被监护人复字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第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号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之规定,建议对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

文档大小:13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