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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一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余兴庄中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制度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接班人。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塑造学生良好的个性及健康的心理特征,让学生做到“四会”,即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1、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规定开课,学校决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2、深化改革,向四十分钟要质量。学校以“轻负担、高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素质教育,提高教学效果。3、学校除了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开足课程外,严禁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大面积补课。4、加强资料管理。学校严格控制各种资料的征订,非教育部门规定订购的资料,学校一律不准征订。5、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初中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6、加强对学生作业的布置和批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者,学校将通报批评。第二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中学关于2010级新生报名入学通知各位亲爱的小学毕业生们:今年我校七年级招生录取采取学生报名,然后参加入学考试的办法进行。学校将根据学生各自的入学成绩,进行电脑平均分班,以力保七年级各班学生在入学成绩上保持一个均衡的状态。为规范程序,规范操作,现将报名参考工作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26日,在此期间各小学毕业生要组织联同家长在本校教导处进行报名工作。同时本校也将宣传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操作办法,力求取得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二、考试时间:2010年8月27日,由教导处组织,中学各教研室协助。三、阅卷时间:2010年8月28日,由各教研室组织。四、分班时间:2010年8月29日,由中学教导处负责。五、分班名单公示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31日,由教导处负责将电脑分班名单分别在校内外公示栏公示,同时让学生到所分到班的班主任处报名。祝你们在新的校园里学习愉快!**中学教导处2010年8月20日甘孜**县关于学生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入学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校应认真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逐步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当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地段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州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共同划定。第四条少数招生地段由于人口和地理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学位连年紧缺或空余时,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招生地段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招生报名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告,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第五条个别区域就读需求超过招生学校办学规模且难以立即调整招生地段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制定生源分流办法,将符合就读条件的分流学生就近安排到招生地段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或由分流学生自主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拒绝招生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不得擅自跨地段和跨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地段择校就读。属于政策优惠人员子女就读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第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以考试、竞赛、面谈、表演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核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规模,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依法自主招生和就近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学校学生学籍纳入统一管理。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人口控制规模和教育需求,按规定的班额标准制定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第十条我县每年3月至9月,按照下列程序开展新学年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招生计划;(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就读和免费资格;(四)学校安排学位,公示招生录取结果,通知新生报到注册;(五)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招生录取结果。第十一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公示招生政策、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不得收取任何招生费用。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招生和就近入学管理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30日起施行。各校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县教育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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