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精选].docx / 文档详情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精选].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6
约2.7万字
约49页
0
39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精选].docx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精选].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44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精选]

第一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精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来源:作者: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2、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或经理指定);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组成(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用人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决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人民政府规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三、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符、进行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受理。第二篇:劳动争议处理研究国外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比较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自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颁布《劳动合同法》后,又相继在当年12月29日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又于2008年9月18日通过并实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因此,在近几年内,我国劳动法制出现了一系列的新变化。虽然劳动争议的处理有很了很多进步,但仍然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需要我们继续研究现状,同时研究国外的先进经验。本文就是以这样的背景来探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关键词:劳动争议概念分类调解机制构建原则.劳动争议的定义和分类1.1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劳动争议又被称为劳资争议或劳资纠纷。在我国,广义的劳动争议是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于此意义,因劳动契约关系,雇用人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之保护或保险,雇用人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雇用人团体及受雇人团体本身之内部关系所生之纠纷,以及雇用人或雇用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因团体的交涉所生之纠纷,皆为劳动争议。狭义的劳动争议而即仅以个个之雇用人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及雇用人或雇用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所生之争议为限。用我们通用的词语阐释,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或雇主组织与劳动者或工会组织基于劳动关系而所发生的争议”。此定义也可以分别表示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和用人单位或雇主组织于工会基于集体交涉、集体协商而发生的争议。1.2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2.1根据争议标的之性质,可将劳动争议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权利争议,又称实现既定权利的争议,是指对现行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在实施或解释上所发生的争议。利益争议,又称确定权利的争议,是指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争议,也可以说是为争取权利或减少义务而引起的争议。有的国家将前者称为法律争议,是可诉的,将后者称为事实争议,是不可诉的。立法较早采用这种划分方式的国家是奥地利、丹麦、挪威、瑞典等,后来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劳动立法都采用1了这种划分方式。1.2.2根据参与争议的人数和合同种类,可将劳动争议分为个人争议和集体争议。个人争议,即个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关于集体争议,学术界有多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集体争议仅指因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而引发的争议。第二种观点认为集体争议,又称多人争议,是指多个劳动者基于共同理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并将因集体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而发生的争议界定为团体争议,与集体争议相区别。第三种观点认为集体争议是指争议涉及一部分职工群体。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初期,1987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这标志着中断了三十年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得以恢复,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重新纳入了法制的轨道,这个规定的许多内容借鉴了三十年前的规定。但该规定亦有诸多不足之处,如仅仅恢复了国有企业中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且其受案范围十分狭窄等等。随着改苹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变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精选]

文档大小:39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