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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讲解 第一篇:劳动法讲解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单位提出和员工提出两种。1、单位提出条件:无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期限:无要求经济补偿金:需支付2、员工提出条件:无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期限:无要求经济补偿金:不需支付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三类: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预告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解除。1、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使用本条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试用期的期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其次,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程序,公示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在劳动合同签订时一同签署。2、员工手册向每一位劳动者发放并签收,并通过影像保存证据。3、组织劳动者进行规章制度培训并考试,培训前签到。再次,就是合理性的问题,即使员工的一个行为属于员工手册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且员工手册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那也要看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合理,如仅仅迟到1次就开除,这是不合法的。其次单位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是公司章程且经过民主、公示程序,也是违法的。最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得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如劳动者拒收,可采取ems或挂号信的方式送达并保留回执。(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使用本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企业里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落实到人、落实到部门,这些应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其次,把什么样的行为是严重失职,什么样的行为是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多大损害算是重大损害得有一个合理的数额这些都由规章制度规定。规章制度应和劳动合同内容高度一致,以免出现依据规章制度规定是严重失职的行为而在劳动合同中该行为不是或者没体现,那么往往以劳动合同为主,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约定脱密期的,可以在合同期满前或解除前,单方调动工作岗位4、双方合同约定企业拥有调岗调薪的用工自主权。那么企业拥有了单方调岗调薪权是否就可以随便调岗调薪呢?答案是否定的,调岗调薪要想得到法律支持,必须满足以下几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该条即使企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单方调岗权,也可以单方以口头的形式通知员工调岗调薪,只要员工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这样的单方调岗调薪就生效,企业注意收集相关证据(OA审批、部门签到表、部门员工各自月份工作总结、部门工资表等)。2、针对合同中约定调岗权的情形,首先用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明确公司内部各个岗位职责,量化细化(在针对市场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如销售经理月销售额10万为及格、销售主管月销售5万为及格),将岗位与薪资水平挂钩(销售经理-2万、销售主管1万),并制定一套合理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要客观、按月考核(如连续3个月出现考核标准为不及格销售经理降为销售主管,调动的岗位要尽量合理可预期),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期限: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裁员经济补偿金:需支付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不是企业因为业绩不好就可以适用本条的,适用本条法律风险较高,往往会形成聚众的情形。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条件: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劳动者都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提前30天经济补偿金:无需支付2、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期限:立即解除,无需通知经济补偿金:需支付四、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条件:(1)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经济补偿金:需支付条件: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经济补偿金:无需支付2、劳动合同终止条件:(1)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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