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5篇模版) 第一篇: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山南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2017年8月制订第二篇:XXX镇卫生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XXX镇卫生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制定XXX镇卫生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XXX镇卫生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绵阳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XXX镇卫生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1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XXX镇卫生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XXXXXX镇卫生院2012年3月19日第三篇: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流程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流程1、参保患者所患疾病在市内定点医院不能确诊或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转其他医院治疗。转诊转院分内转和外转。内转是指市内定点医院范围内转诊转院,外转是指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转院。2、对于内转,转出定点医院主管医师要征求参保患者意见,报本院医保科(办)批准登记后;主动与转入定点医院联系,妥善安排好参保人员就医。参保人员按住院流程在接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3、对于外转,严格按照三级转院制度(转上不转下)。确需外转,由转出医院主管医师提出理由,经科主任批准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经本院医保科(办)审核盖章,参保患者所在单位盖章。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外转至指定医院。病情紧急,可先转诊转院,但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4、转诊病人确诊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回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门诊医疗费由个人现金支付愿意由个人帐户支付的,治疗终结后可持有关手续和单据、本人IC卡到市医保中心核销个人帐户金额。5、转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支,每月15日前由用人单位凭批准手续、诊断证明

慧颖****23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