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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方案)8.10

第一篇:县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方案)8.10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和措施灵石县煤管局安全生产督查组第七分队于2012年8月10日对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主斜井和回风斜井施工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13条问题。南河煤业有限公司对这次检查非常重视,在8月10日17:00时专门召开矿务会议,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整改,以落实期限、负责人、资金、整改预案和措施的“五定”方式进行整改,现将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向县煤炭局汇报如下: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师晓东(矿长)副组长:陈宏(生产矿长)田德臣(安全矿长)蔡洪涛(机电矿长)丁兆林(总工程师)吕保家(通风矿长)成员:王文志(安全副总)尹学义(防治水副总)刘学权(安全科科长)王宝(调度主任)宋殿海(通风区区长)申大举(机电科科长)顾忠斌(防治水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田德臣担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科长刘学权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此次整改等工作。二、整改内容、方案及措施1、回风斜井排水用塑料管。整改落实情况:由安全副总王文志督办,由项目部郑承方负责现场整改,将塑料管改为铁管。此项工作于8月11日完成。2、回风斜井开拓甲烷传感器、风筒传感器悬挂位置不当。整改落实情况:由通风副矿长吕宝家督办,由项目部郑承方负责现场整改,将甲烷传感器、风筒传感器悬挂在规程规定地点,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1日完成。3、回风斜井出风口距作业点远,风筒接口花接。整改落实情况:由通风副矿长吕保家带班督办,由由项目部郑承文负责现场整改,将风筒接到距迎头不超过5m位置,同时将风筒花接的接口重新接好,保证严实不漏风。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1日完成。4、回风斜井电缆悬挂凌乱。整改落实情况:由机电矿长蔡宏涛督办,由项目部郑成文负责现场整改,将电缆按标准化标准要求吊挂。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3日完成。5、回风斜井探放水制度执行不严,无各种牌板。整改落实情况:由总工程师丁兆林督办,由防治水科长顾忠斌负责现场整改,立即将防治水各种牌板上齐。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2日完成。6、回风斜井甲烷传感器未校验,牌板填写不正确。整改方案和措施:由通风矿长吕宝家督办,由项目部郑承文负责落实,及时、定期将甲烷传感器校验,并认真填写好牌板。7、回风斜井3人未佩戴自救器。整改方案和措施:由安全副总王文志负责督办,对施工回风斜井温州锐锋公司南河项目部3名未带自救器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处理,批评教育。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2日前完成施工队伍进点施工。8、回风斜井个别锚杆失效(未贴帮、贴顶)整改方案和措施:由安全副总王文志负责督办,由施工单位温州锐锋公司南河项目部郑成文负责现场落实,对失效锚杆及时按标准要求补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1日前完成。9、回风斜井开拓作业点前未设挡车栏。整改方案和措施:由机电副矿长蔡洪涛督办,项目部郑承文负责现场落实,上好挡车栏。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4日前完成。10、主斜井开拓无备用局扇。整改落实情况:由通风矿长吕保家督办,项目部郑承文负责现场落实,安装备用局扇。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5日完成。11、主斜井5米内电焊作业。整改方案和措施:由安全副总王文志负责督办,项目部郑承文负责现场落实,对在井口5米内动明火人员进行批评和安全教育,保证不再出现类次事件。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1日完成。12、回风斜井验身记录不规范。整改方案和措施:由安全矿长田德臣督办,项目部郑承文负责现场落实,重新制定验身记录簿,规范记录填写。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2日完成。13、监控室各种台账填写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由通风矿长吕保家督办,调度室主任王宝负责落实,整理好监控室各种台账,规范填写。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12日完成。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和措施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第二篇: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金路政高责改[2014]号: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2、在G30线永山段设置单立柱非公路标志牌;根据《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五十一条,《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对上述第1、2项问题立即改正;以第1、2项问题是于2014年12月3日前整改完毕。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1、责令你单位限期补办非公路标志许可手续或者自行拆除;2、逾期不改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承担。被责令改正人签名及时间:执法人员签名及执证号: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第三篇: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未编方案朝水保责改字[2011]第(01)号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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