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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篇: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制度高新中学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范用水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水、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全体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用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水用电安全。二、各部门、各处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用水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三、学校办公场所无特殊情况必须在晚22:00前熄灯,由各部门、各处室、各班级人员负责关闭,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负责。当事人不关灯,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四、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计算机、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30元;节假日期间,保安负责全校灯的关闭,如有长明灯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五、学校值班人员应检查学校的水龙头是否关闭,如发现有长流水现象或有长明灯,每次罚款30元。六、禁止教职工私自在住宿区和公共场所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违者罚款50元。私自安装,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确需要布线的,请到总务申请,由学校电工统一规范布线。七、禁止任何人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如洗手间)用电炉或电炒锅做饭,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在学校生活区住宿的生活指导老师,禁止在生活区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违禁者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视情节处以200~300元的罚款。八、各宿舍、办公室空调要在适宜温度开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时开空调。下班时或没有人时,一定要关好空调,否则罚责任人30元。九、任何教职工一律不充许用学校消防水冲洗卫生,每发现一次罚200元。十、总务处要经常对公共场所的水电、锅炉、食堂及生活区等处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二篇: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制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一、安全用电管理;1、除持证的电气专业人员外,其余人一律不得随意乱动或私自修理部门内的电气设备和设施。2、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如有破损,立即通知电工进行维修。3、停电后必须切断电视机、电脑、灯具等电源开关;以免损坏。4、挂有电气维修牌的开关,绝对不允许闭合。5、不要用潮湿的手、抹布和其它物体接触任何电气设备。6、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办公室、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及其它大功率用电器;离开办公室、宿舍是要关好电器开关,保证人走、人睡灯灭,电器断电。7、严禁不用插头而直接将电线末端线头插在插座里使用。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8、园区内使用电源的,吃饭、休息、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并且锁好配电箱门,插板不准拉出箱外使用。二、用水管理1、在办公室及工作、生活场所要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用完后及时关掉水龙头,杜绝“滴、漏、冒、长流水现象。2、慢开慢关水龙头,以免造成水龙头损坏。3、禁止在管道上私自乱接,应做到安全用水,文明用水、节约用水。4、在区域内发现管道、龙头、阀门有漏水、滴水、长流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5、太阳能供水系统、电力控制系统禁止移动或开关闸阀及电源。云南澄江木森苗木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篇: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1根据省、市用电用水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区具体情况,对供电供水规定如下:1、凡经本管理处接管或未办移交手续而暂交本管理处管理的供水供电系统一律由本管理处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私自进行接驳管线,按偷电、偷水论处。如系统未完工程,施工单位需要进入,亦须管理处同意方得进入工作。2、园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公用水、电费用由园区内所有业主(住户)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有关规定分摊。3、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电费,按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业主(住户)合理分摊。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处在停水、停电前24小时向业主(住户)下发书面通知,以便业主(住户)提前做好准备。5、本管理处自身将会严格执行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造成后果将按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接用水、电,必须向本管理处申请,经检查不影响居民用水、用电情况,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电。6、如业主(住户)认为原来电表容量不够,需要增容的,可向供电局提出申请,并在我处备案。7、凡未经批准接驳用电、用水视为偷电、偷水,应按如下规定处理:(1)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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