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docx / 文档详情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7
约1.2万字
约22页
0
25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docx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7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

第一篇: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自2013年全面开展以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随着2015年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实名登记工作逐步规范,新入网用户基本实现实名登记,但是仍存在网络营销渠道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不严、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转售企业)违规现象突出、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进展缓慢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人大决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时,如实登记用户真实身份信息。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等业务经营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人大决定》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恐怖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实体及网络营销渠道、转售企业用户实名登记和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实名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切实从严做好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一)从严做好用户身份信息核验。电信企业(含基础电信企业、转售企业)要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联保〔2014〕57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固化有关流程、规范操作,在为新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禁止人工录入居民身份证信息。(二)从严审核一证多卡用户办理新卡。各电信企业要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代理商批量开卡、养卡问题。对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或同一转售企业已登记了5张及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的用户,在申请办理新入网的移动电话卡时,必须由电信企业自有实体营业厅从严核实身份信息后办理入网手续。(三)强化行业用户实名登记管理。电信企业在设计用于车联网、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行业应用的无线上网卡产品(以下简称行业卡)时,要对行业卡功能、业务范围、使用场景、产品形态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绑定,防止行业卡被用作其他用途;在销售行业卡时,对购买单位要从严审核,如实登记使用人信息,对难以与实际使用人一一对应的行业卡产品,要登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息,并在协议中明确不得进行二次销售;在行业卡使用过程中,电信企业要加强监测,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和协议使用行业卡时,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三、加强网络营销渠道用户入网实名登记管理(一)建立健全网络营销渠道委托管理制度。各电信企业要加强对网络代理商销售移动电话卡的管理,委托网络代理商销售移动电话卡前,应要求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和用户信息保护条件,并为其配发统一标识(包括电信企业名称及标志、网络代理商名称及编号、委托代理范围、防伪二维码等)。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加强网络代理商的审核,不得允许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电信企业网络代理委托的经营者在平台内销售移动电话卡;要督促平台内网络代理商在网店显著位置显示工商营业执照和电信企业为其配发的统一标识。电信企业要在网站上公布并定期更新网络代理商信息。(二)完善身份信息核验技术手段。电信企业、网络代理商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电话卡时,在用户网上预选卡号环节,应要求用户提供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信息及用户手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免冠照片,并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联网比对,核验通过后方可配送移动电话卡;在物流交付环节,应确认收件人、所提供的身份证件均与网上提交身份信息一致后,方可向其交付移动电话卡并为其开通移动通信服务。对不能确保在物流交付环节对用户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的,应在网上预选卡号环节,要求用户填写身份信息,为用户配送未激活的电话卡,用户收到电话卡后,电信企业要通过图像、视频等技术在线核验用户身份信息,验证持卡人、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网上提交的身份信息一致后,激活电话卡并开通移动通信服务。(三)建立对网络营销渠道实名登记巡查制度。电信企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定期对网络代理商进行巡查,建立快速沟通处置机制。电信企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

文档大小:25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