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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职责 第一篇:总经理职责天津思景域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岗位职责岗位名称:总经理直接上级:董事长直接下级:行政综合部部长、市场经营部部长、项目经理、技术发展及培训负责人一、工作职责:(一)企业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管理1.组织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进行调整2.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经董事会审批后组织、监督实施3.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各阶段经营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4.不定期的向董事长汇报经营管理计划进程。保持与董事会的良好沟通,保证企业各项经营计划得到顺利实施(二)组织实施企业各项工作1.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分解年度指标2.授权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经营计划,确保年度经营指标得到全面落实3.负责组织制定企业各项工作计划,召开相关会议或下发相关文件,布置计划实施(三)监督检查各项工作1.负责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2.在项目周期的最终阶段审核项目的工作质量3.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经营管理的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结果4.针对工作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有效的纠正措施,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四)资源管理1.依据现代企业管理规范,全面管理、调配企业各类资源2.负责审批经营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决策3.负责审批经营管理模式变革的方案并指派专人落实各项方案(五)管理经营层管理人员1.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培训、管理、考核工作2.根据逐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素质3.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源的市场竞争力(六)对外关系管理1.建立和维护与政府相关部门、重要客户等的良好关系2.出席企业的重要公关活动3.处理企业的重大对外关系问题(六)企业规章制定建设与监督实施1.组织制定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调整2.贯彻适时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管理职责:1、对公司出现重大经营失误负责2、对公司出现重大管理失误负责第二篇: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岗位职责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必须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总经理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者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三)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在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七)不得公款私存;(八)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九)对未经董事会同意,由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会议做出的决策,使公司遭受的重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高管人员)实行以下回避制度;(一)不得安排其亲属(含姻亲、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新、近姻亲关系,下同)在公司领导班子中任职;(二)不得安排其亲属在公司办公室、人事、财务和审计部门任主要负责人;(三)不得安排其亲属担任属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不得与其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担保等行为。第二十三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规定的应负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未经董事会做出决议,不得参与或进行关联交易;(三)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生产经营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七)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八)未经董事会做出决议,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九)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十)未经董事会做出决议,不得接收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十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十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十三)未经董事会决议,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是,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公众利益的要求,或总经理本身的合法利益要求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总经理违反前款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并保证:(一)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二)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具体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三)亲自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不得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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