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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一篇:明德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明德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二、本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卫生室(教师)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4、严格病例登记,校卫生室要建立日志,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四、本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卫生室(教师)→当地疾控中心、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五、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七、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明德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0119月年第二篇: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的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本校疫情报告人为医务室吴菲老师。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马龙宝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每日全校学生的晨检上报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四、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德育科和市疾病控制中心城防科上报。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学生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1、晨检由各班主任和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因病缺课记录本上,并于每日九点前上报医务室,要求各班做到零上报。2、班主任及任科老师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生医务室,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育才联小第三篇: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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