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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费标准 第一篇:最新税费标准最新税费标准日起,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契税统一调整为3%。)2、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契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注:2010年10月1①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下同)②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差额征收营业税③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④卖方房屋所有权证是继承、赠与(直系亲属)、离婚分割取得,判断是否满五年的时间界定可为上一手证载时间为准⑤凡属房改房第一次上市交易转移的,可根据房改房协议书签定时间与房改房的发票开具时间(或收件原件)界定是否满五年3、看房屋类型是否为住宅,住宅和非住宅税费分别如下:①交易手续费:住宅5元/㎡,非住宅11元/㎡。买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首次购房指所有家庭成员。②交易印花税:住宅无,非住宅为总价0.05%。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③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土地收益金:使用类型为划拨的需要收取相应的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具体土地等级划分请参照《武汉市市区综合定级级别查询》5、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方式:①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②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转让个人自用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者,不再享受个税减免优惠。对个人转让住宅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计税价格的1%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6、土地登记费:33元/套7、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8、测绘费:建筑面积×1.369、中介费:正常交易价格的2%第二篇:税费标准★契税:征收买方的90平米以下住房且客户为首次购房的:评估价*1%90—140平米且客户为首次购房的:评估价*1.5%140平米以下客户非首次购房的:评估价*3%140平米以上非普通住宅、公寓、门市、企业或事业单位购房(不分面积大小)、赠与、交换的:评估价*4%注:1、契税是征收买方的,征收标准要考察买方情况,包括客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房产。以前有房产现已出售,再次购房的属于非首次购房。2、首套是指河北省内无住房,此次为首次购买住房的。3、公寓、门市等非住宅不管房屋面积大小均适用4%税率;单位购房不管房屋面积大小及房屋性质均适用4%税率。4、市房产局如上房面积+车库面积(下房不计)≥140平米,车库单独计算契税,税率4%。开发区房产如上房面积+下房面积(或车库面积)≥140平米,下房或车库单独计算契税,税率是4%。5、下房及车库单独过户时税率与门市等商业房标准相同,另开发区需在本小区有房产才可单独购买下房或车库。★营业税:税率为5.6%140平米以下的产权日期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6%产权日期五年以上的:免140平米以上的产权日期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6%产权日期五年以上的:差额评估价*5.6%注:1、营业税是征收卖方的。差额评估价是指现在市场评估价减去上手购房价(上手为一手房)或评估价(上手是二手房)。公产出售只适用差额5.6%。2、公寓、门市等商业用房不分房屋年限及面积大小只适用差额5.6%★个人所得税:1、市局:产权证日期在09年1月1日以后的必须按差额评估价20%产权证日期不满五年且在09年1月1日以前的可选全额3%或差额20%产权证日期满五年且房主是唯一一套住房免征产权证日期满五年房主非唯一一套住房可选全额3%或差额20%2、开发区:产权日期不满五年差额20%产权日期满五年且房主是唯一一套住房免征产权日期满五年房主非唯一一套住房按差额20%注:1.市区产权日期2009以后的返迁房提供拆迁协议可按定额3%征收2.经济适用房个人所得税只适用差额20%税率,需提供购房合同3.赠与的房产再交易需征收个税的只适用20%税率(原则上是差额征收,但差额是减去上手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等费用并提供公证费发票,由于公证费金额较少所以可以忽略不计,大家在计算时还是按全额计算)4.个人所得税是征收卖方的,征收标准要考察卖方情况。房主家庭唯一住房包括房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房产。5、公寓、门市等商业用房不分房屋年限只适用差额20%★土地增值税:征收卖方的,税率5%注:1、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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