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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养蛇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篇:某某养蛇专业合作社章程****养蛇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社由**********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本社名称:****养蛇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叁佰伍拾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本社住所:***************。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蛇苗(蛋),饲料的够买,成品蛇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驯养繁殖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本社每年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帐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本社成员以其个人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蛇类的驯养繁殖,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一百。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第十一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第十三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第十五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第十七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第十八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曰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二)监事提议。第二十一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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