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docx / 文档详情
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7
约1.1万字
约20页
0
21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docx

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

第一篇: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思考1】第一季度核定征收,准备在下一个季度改为查账征收,是否可以?什么时间到税务机关申请?【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调整。(1)2011年度核定征收的,如果需要改为查账征收,必须由主管税务机关在2012年6月底前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前,该企业仍旧按上年度核定征收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2)2012年6月底前经重新鉴定,该企业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继续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3)2012年6月底前经重新鉴定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应当从2012年1月1日起改为查账征收,年度汇算清缴时,按查账征收企业对待,前期按上年度核定征收方式预缴的所得税,作为预缴税款处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同时,该文件还强调,税务机关应当“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思考2】今年所得税检查中,税务机关要求2010度核定定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业户,再补缴企业所得税,理由是2010年核定的定额偏低,而企业实际的销售额过大(如一种情况:企业核定2010年定额5万元,实际2010年销售额5000万元,企业账面亏损;另一种情况:企业核定2010年定额5万元,实际2010年销售额5000万元,企业账面盈利100万元),说是有文件规定的,不知这一要求是否正确,又如何申报或补缴入库呢?另,真的有这样的文件规定吗?如果有应如何掌握呢?假设甲企业2010年度每季度核定定额缴纳1万元所得税。后来经税务稽查,发现2010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要远远超过12万元(50万元),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补缴38万元。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解析】(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税务机关对上年度核定定额认为偏低,也不能对上年度的所得税进行补缴,而只能在2011年6月底前根据上述企业的实际情况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后的定额只能从2011年度执行。不能溯及既往。国税发【2008】30号第九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税务机关对定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果认为定额偏低,应当在下年度6月底前重新鉴定后,调整定额,而不能补缴上年度的税款。【思考】肯德基宅急送业务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应当缴纳营业税?答:国税函发【1993】149号:饮食业是指提供饮食并通过就餐场所的,应当按饮食业缴纳营业税;只提供饮食,不提供就餐场所的,一律缴纳增值税。国税函【2009】233号:必胜客宅急送业务的流程与饮食业类似,应当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条:饮食业凡不提供就餐场所的,一律缴纳增值税。新法优于旧法第二篇: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文件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转发鹤岗市地税局关于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鹤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地税发〔2012〕2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征收范围与时间自2012年6月1日起,对我市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电脑定税的餐饮业、洗浴业、娱乐业除外)中的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以下简称“自然人股东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征收方法(一)自然人股东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方法计算征收,并依法由所投资企业代扣代缴。考虑企业发展的需要,我市企业可分配所得暂按企业所得税后所得的50%确定,其余50%留作提取法定公积金等企业发展资金。自然人股东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核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0%×自然人股东投资比例。自然人股东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自然人股东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20%。自然人股东投资比例以纳税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资本比例为准。(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核定征收的几个具体问题

文档大小:21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