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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工商所2012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一篇:梅州工商所2012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梅州工商所2012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资源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监管水平,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特制定我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示范单位力度工作要求:全面执行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八项制度的要求,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水平。责任目标:创建食品安全规范工商所。二、巩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成果,完善监督机制。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在2009年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成果基础上,深入围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努力实现“三落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制度、落实工商所监管责任制度。责任目标:在有经营食品的行政村100%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三、继续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工作要求:按照《广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坚持定性检测与定量检测相结合,质量检测与市场检查、案件查处、质量准入、消费指导箱结合,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检测后处理力度,严厉打击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目标: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检测不少于10个批次食品检测,并按规定做好监测记录和电脑信息录入工作。检测由执法监管岗位负责,信息录入由内勤综合岗位负责。四、加强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继续巩固两个100%工作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督促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从进货、储存和销售等环节把好食品质量关,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责任目标:辖区内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食品经营者店铺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督促工作由执法监管岗位负责。五、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工作要求: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责任目标:执法监管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内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要把好许可相关材料初审关,辖区内发放食品经营执照特别标注率要达到100%。六、按照上级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一是针对节日、季节性及重大时间消费特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二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对乡镇各类食品市场及食杂店的监管力度;四是继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食品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共同负责领域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责任目标:专项整治的开展,执法监管岗位工作人员要有部署、有措施、有总结,内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按时报送专项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本责任书一经签字,不受人事变动影响,各岗位责任不变。所长:执法监管岗位:副所长:内勤综合岗位: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篇:工商所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强化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辖区食品市场秩序,特与本所人员签订责任书。一、各管理组对责任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管理组负责人为责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管理组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二、各管理组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分管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对其索取票证和进销台帐加强指导和规范。三、各管理组要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加强对责任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行为、食品质量、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巡查和日常监管,严格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

永梅****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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