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精选.docx / 文档详情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精选.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7
约5.7万字
约98页
0
82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精选.docx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精选.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93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第一篇: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物业管理现实案例法律法规分析1、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拖欠物业费?案例:滕某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合同拖欠物业费纠纷案滕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围墙距离上诉人的房屋过近,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管理服务义务,物业费与服务标准不相符。”为由,一直未交付物业费。原审判决认为,物业公司为滕某提供了大量的全面的物业服务,滕某应交纳相应费用。法官评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调整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物业公司拒绝交纳物业费。但是,如果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物业公司有对房屋维护和修缮义务,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物业公司未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2、不允许装防盗网,失窃后产生纠纷,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担责?案例:小区多层住宅除一搂外均不允许安装防盗窗户,这是铁建住宅物业公司的规定。很多住户安装了窗磁,门磁等防盗设施,但陈某安装后的一个夏夜,因乘凉通风后忘记关掉窗户,当夜小偷从窗户潜入后盗走价值两万多元的现金、物品等陈某认为这是因为物业公司不他安防盗窗户的原因,于是向物业公司索赔。经管理处再三协调无果,陈某将物业登记公司推上法庭。经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的安全员无脱岗、出入完备,各安全员巡逻到位,管里处管理员值班到位,无失职责任。陈某属于自己疏忽未关窗户造成,属于意外损失,物业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不予赔偿。点评:1、陈某入住小区时,已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公约》,其中包括有不准安防盗窗的规定,陈某已认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企业已告知当事人情况,双方已签协议,当事人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企业不负直接责任。2、陈某属于自己疏忽大意,使其防盗系统失去作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3、物业公司在职守范围内无失职现象,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3、小区散步被撞死物业公司担何责?案例:黄阿婆自己晚饭后在其居住的小区内的行人道上散步时,被小区的保安开摩托车不小心送上了天堂。阿婆的家人于是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死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及事故处理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告北海某物业管理公司受聚金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海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的委托,管理位于北海市海城区茶亭路的聚金园小区,双方订立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原告符某与其妻黄阿婆在该小区居住。黄阿婆在小区内的行人道上散步时,被北海某物业管理公司雇请的保安下班后驾驶摩托车(无驾驶证)从外面买菜开回聚金园小区,在该小区内的通道上将黄阿婆撞倒,黄阿婆被撞后经送北海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吕代森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家属。吕代森不服,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者家属认为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对黄阿婆的死亡后果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要求被告赔偿,因此引起纠纷。黄阿婆的亲人主张被告物业管理公司雇请的保安是在当班执行职务时撞倒黄阿婆的,但未能举出充分证据证实,不能否定法院对保安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其主张被告赔偿丧葬费、处理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也未能举证证实。法院认为,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与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双方自愿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居住在小区的原告向被告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确立了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由于被告没有按照该协议书规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且选任不当,未能保证小区住户安居乐业及生活安全,造成原告之妻黄阿婆在小区内被被告雇请的保安无证驾车撞伤致死的严重后果,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委托管理协议书》的规定,对此,被告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虽然双方并未约定违约责任,但仍应酌情由被告向原告作适当的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百零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4、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监管?案例:某小区业主来访反映,小区管理部在未经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派员进入其尚在装修的房屋内,将业主自行安装的窗框拆除并拿走,安装部位的外墙在拆除的同时也遭到破坏。业主认为:小区管理部虽出具了局面整改通知书,但无权擅自闯入私人住宅强行拆除,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管理部人员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同时业主要求小区管理部对该事件给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案例分析:注:1、经有关部门认定,业主安装的窗为违章搭建的构筑物;2、小区物业管理部之前已向业主发出《违约行为整改通知书》,但业主表示拒不整改。一、小区管理部有没有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必要限制的责任?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约定的一项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必要的限制。首先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精选

文档大小:82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