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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建设之制度建设范文大全 第一篇:班级建设之制度建设班级建设之制度建设作者:法学院学工办来源:法学院学工办时间:2008-04-09班规序言1.本方案以组建有利于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温馨家园,“服务全班同学”为宗旨,遵循“自由、民主、平等、合作、开放”的原则。2.本方案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以及湘潭大学相关的学生管理规章,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3.大学是社会的缩影,大学四年是同学们成长为社会可用之才的四年,也是逐步实现自我完善、不断成熟和独立的重要时期,任何一位同学应在这段美好的人生美好的时光中接受平等的待遇。本规章旨在实现班级生活中班集体与同学个体的和谐,同时规范班干部的职务行为。4.本规章由班委策划、调研、起草,必然有其不足之处,故需要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响应同学个人、班集体发展的要求,通过大家认可的、严谨的程序进行修改或者更新。5.本方案的制定、修改均应保证经过以下程序:班会(班主任参加)研究并投票表决;通过后由班主任签字;交学院学工办备案;通过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试行并于下一个学期正式开始实施。一、班委的产生第一条班委的产生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由本人在班干部选举或换届大会上提出竞选意向,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选举,由辅导员、班主任监督。第二条班委应常设以下干部岗位: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第三条班干部经投票通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根据班委工作指南、班干部职责指南做好分内的工作,以服务同学为己任。第四条班委提出辞职或者班委换届的,应至少提前两周公开通知全体同学和班主任。第五条班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为班集体或同学造成严重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由该干部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该干部应向班会做出检讨并由班会决定其职务的去留。二、考勤制度第一条班级考勤包括日常上课考勤、考试考勤、各级会议考勤、各级正式活动考勤和其他班集体活动的考勤等。第二条各类、历次考勤由副班长负责登记在花名册;全体同学监督,副班长对出勤情况较差的同学应给予提醒和批评;定期统计考勤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第三条班长有权批准针对班级各种会议、活动的请假。一般不接受事后请假。第四条因同学无故不按时出勤导致班级荣誉、利益严重损失的,由该同学向班会做出检讨。第五条凡因个人原因缺席各类会议的,个人应主动向与会者询问会议内容,会议的组织者、到会的本班负责人不负有自动向缺席者单独传达会议精神的义务。凡因个人原因缺席各类会议,会后又未主动询问会议内容,由此造成个人损失的,责任由缺席者自负。三、会议制度(一)班委会第一条班委会由班长主持,及时商讨班级日常事务、策划。第二条历次班委会到会干部不得少于8人;班长、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不准缺席。第三条干部应本着民主、负责、为全班同学利益考虑的原则在班委会上陈述意见。第四条班委会表决通过的重大决议应提交班会讨论、通过方可施行。(二)班会第一条班会应每隔一个月召开一次。若遇学校或者学院的重要、紧急安排可根据具体情况推迟或者提前召开;班会主持人由班委会议定。第二条班委应在班会召开前2—3日内向全班发出通知;副班长应事先安排好班会教室,联络到会嘉宾、老师。第三条若无特殊情况,所有同学不得迟到、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提前请假。第四条班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会前三分钟内关闭通讯工具、停止闲谈,开始阅读下发的班会文件。第五条班会正式开始后,与会者应互相尊重,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与会者在讨论、发言环节应踊跃发言,积极参与。(三)其他会议第一条学校、法学院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要求全班同学必须参加的,班委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下发通知;在会前统计到会情况。第二条副班长做好会议记录,以备会后组织学习、讨论总结、贯彻施行之用。第三条应由班长、团支书等部分班干部参加的学校、学院会议,本班与会负责人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全班同学传达会议精神。四、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班费是本班进行各项活动,开展班级建设的主要经费来源。班费取之于同学,应合理地为同学们服务。班费一经动用,便代表着该项目是以本班整体的名义进行的,体现班集体的整体意志,特此说明。第二条班费的征收统一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两周内完成;收取每位同学班费每学期不得超过50元班费。第三条本班接受善意的现金捐赠作为班费储存。第四条班费的保管统一由生活委员负责存入本人银行帐户或者可以生活委员的名义单独开户储存,产生的利息应计入班费。第五条生活委员应使用班委制作的《班费收支登记明细表》及时将班费收支详实地登记在册。第六条班费损失的责任追究:1.生活委员保管班费期间,由于个人失误致使班费损失的,视情节负部分或者全部责任。2.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班费;违者一经发现须首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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