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租用土地协议(最终版) 第一篇:租用土地协议(最终版)土地出租协议甲方:马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乙方:马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租用土地,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1.甲方将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云盘村旁的一块土地****亩租给乙方,用作柑橘种植。乙方在使用期内如出现违章违纪、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在租地期内和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及性质。2.租地期限:租地时间暂定XX年,即XX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协议期满,可以终止。如需续租,另作商议。3.因甲、乙方属于某种特殊关系免收土地租金。特别说明:马敏媛是本土地承包使用权拥有者,也就是本协议的甲方。4.乙方在租地期间,对原土地的现状结构不得随意改变,如需改变必须经由甲方同意5.乙方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应服从甲方安排,土地使用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但获得的青苗补偿费和基础设施补偿费归乙方所有6.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原件,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地方司法公证一份,协议在签订生效日起,双方必须按以上条款执行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地方司法公证:第二篇:土地租用协议土地租用协议甲方(土地出租人):甲方所在村名称:乙方(土地承租人):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所在村委会审批及村组干部参加同意,就土地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的范围面积约亩的土地(草地、林地、荒地)租用给乙方进行土地经营管理,此土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二、此土地租用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此土地租金:元/年;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支付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由村机构盖章后乙方即按年支付元人民币。,以后每年月日交下一年的租金四、甲方应确保此土地没有权属和使用权争议。甲方须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1的附件,未办理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的甲方村民应提供村委会证明证实土地归其使用管理。如有争议,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五、此土地在租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或相关单位成片性征收,甲乙双方本协议解除,因此甲方应退回乙方没有实际租用期限的相应租金。如有其它情况需解除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在租用期限内,甲方允许乙方转租此地。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对方的经济损失应实际赔偿。六、甲方应与村组确定好通往此地的道路,无论任何时候因通路问题出现纠纷,甲方及村组都应协调处理好。七、乙方应合理利用此土地,经营管理此土地。如乙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实际赔偿。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自觉遵照履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村委会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大家协商解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所在村机构(盖章):二0一一年月日第三篇:土地租用协议土地租用协议甲方:宁南县景星乡黑泥沟村九社乙方: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248线(原S212线)E标段项目经理部为顺利实施G248线(原S212线)西昌缸窑至宁南汤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乙方需要租用甲方位于吴家湾子大桥附近的荒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租用甲方的荒地位于吴家湾子大桥附近(E标段工农1号、工农2号桥的便道路)的集体荒地。二、乙方所租用甲方荒地用于修建便道,供修建G248线(原S212线)E标段公路改建工程用。便道由甲方自行修建,修路的外围协调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施工,否则给予乙方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三、租期从2014年6月20日至该工程完工,一次性租金为: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待工程完工后,乙方将所租用的荒土地交给甲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篇:土地租用协议土地租用协议甲方:何母桥村七组(3班)乙方:骆法根乙方向甲方租用在旗田亩15亩2分倒土(不包括余城车头节机埔,协议如下:一、租金为15000元一亩,租用时间为五年,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只包括倒土,租金一次性付清,租期到后归还。二、如果五年之内征用,国家的一切补偿费用归出租农户所有。共计农户6户,一致通过。甲方农户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第五篇:土地流转租用协议土地流转租用协议甲方: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得胜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证明人:甲方: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第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得胜村第村民小组)法定代表人:该组组长:乙方:李林洋,男,汉族,生于1979年10月11日,大学文

玄静****写意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