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推荐].docx / 文档详情
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推荐].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8
约8.7千字
约17页
0
20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推荐].docx

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推荐].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推荐]

第一篇: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推荐]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工作绩效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稽核工作是指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稽核人员,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我市住房管理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管理中心各县(市)分中心、各处室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规范各项业务工作、有效防范运营风险。第三条稽核工作由管理中心执法稽查处负责具体实施,各分中心应积极配合做好稽核工作。第二章稽核工作的范围、类别第四条稽核工作的范围包括对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财务核算等各项业务活动,并延伸到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进行审查。第五条稽核工作分为日常业务稽核、专项稽核和专案稽核。(一)日常业务稽核是指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通过分析被稽核对象报送的文件和数据资料而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经常性稽核工作。(二)专项稽核是指根据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特点,按照中心年度工作重点及统一部署对特定事项进行的稽核工作。(三)专案稽核是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中工作人员发生差错或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中心部署进行的稽核工作。第六条稽核工作应采取计算机数据采集、资料报送和现场稽核审查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第七条稽核工作应每年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财务等业务进行抽查。第八条根据管理中心业务需要,以定期为主,不定期为辅开展内部稽核工作,并对每次稽核情况书面汇报。第三章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第九条实施内部稽核工作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稽核;(二)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稽核;(三)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情况进行稽核;(四)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况进行稽核;(五)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情况进行稽核;(六)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情况进行稽核;(七)对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及定期存款进行稽核;(八)对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情况进行稽核;(九)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稽核;(十)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稽核;(十一)管理中心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稽核事项;(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稽核事项。第十条实施内部稽核工作的部门享有以下权限:(一)参与管理中心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和制度的研究制定;(二)参加管理中心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与审计工作有关的会议;(三)稽核人员有权要求被稽核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报送归集、提取、个贷、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被稽核部门不得拒绝、拖延和谎报;(四)稽核人员有权核查和索取被稽核部门和个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活动的文件证明、台帐凭证等所有业务资料以及进入计算机系统采集电子数据;(五)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经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六)稽核人员发现所稽核部门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建议予以纠正;(七)对正在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对违法违规及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人员报告管理中心负责人追究责任。第四章稽核工作的内容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稽核内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及管理中心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稽核内容:(一)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提取资金和实际归集提取完成情况,分析计划和实际差异的原因;(二)住房公积金计划贷款发放、回收资金和实际发放、回收完成情况,分析计划和实际差异的原因;(三)预算业务收入支出和实际业务收入支出情况,分析预算和实际差异的原因;(四)住房公积金计划存贷比例与实际存贷比例,预算增值收益和实际增值收益情况。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日常业务稽核内容:(一)登记、变更、注销、缴存、缴存比例、转移、补缴、缓缴、欠缴、封存、托管等是否合规;(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的调整是否合规;(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否按照规定操作,资料、手续是否齐全,提取额度计算是否合规;(四)各项业务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登记、入帐,是否定期与缴存单位、个人对帐;(五)非常规业务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六)各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推荐]

文档大小:20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