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第一篇: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令畅通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省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本局统计行政管理中,各科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按规定程序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统计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或者涉及其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办法、细则、通知、方案及公告等均属于规范性文件,应备案审查。二、规范性文件由各科室起草,执法检查科与办公室共同审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局长签发。三、规范性文件审查内容侧重于文件的合法性、现实性、协调性、合理性、严肃性,具体审查内容包括:1.规范性文件是否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2.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国家和省上的现行方针、政策相违背;3.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4.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5.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规范化要求;6.统计报表制度是否符合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统计报表是否有表号,制表机关和审批机关。四、执法检查科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有关科室提出意见,或提供有关法律依据以及协助审查的,各科室应当在限期内答复。必要时,执法检查科可以召集相关科室进行协调,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各科室必须遵守。五、本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发布之日起15日内,由执法检查科上报市政府法制局备案。六、规范性文件备案由文件起草科室负责提交下列文件:1.盖有本局印章的备案报告2份;2.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6份;3.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目的和依据等内容在内的起草说明6份。七、市政府法制局在对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如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由执法检查科移交局起草科室承办。第二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政令的统一,加强对我乡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乡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决定”、“规章”等文件。二、乡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及起草说明书、有关依据、备案报告各1份,报乡人民政府备案。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三、乡党政办具体负责本乡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四、报送乡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由乡党政办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二)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三)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五、乡党政办审查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征求乡政府有关单位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回复。六、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主动按时报送备案。对于不报或者迟报的,乡党政办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七、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报乡党政办备查。各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本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以及备案工作情况向乡政府报告。第三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百德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全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知”、“决定”、“命令”、“通告”等文件。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文件、意见以及对某一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第三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正式文件及起草说明和依据、备案报告一式5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政府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编辑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汇编,应当视同规范性文件,辑印后一式五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第四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第五条报送镇人民政府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三)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六条镇党政办公室审查报送

景福****90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