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容忽视 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容忽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容忽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现行工作需要添置了大量的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及专用设备等资产,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不断扩大。但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薄弱,存在着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经常会发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固定资产未入账。这是审计中最常见的问题,有些单位对已采购使用的设备不入账,接受捐赠、调拨的资产无手续等情况。二、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而且有些部门未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导致资产账实不符。三、对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不够明确。有些单位将一些未纳入固定资产范围的物资当作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虚增资产总额。四、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善、不合规。有些部门给下级部门、单位调拨资产没有按照程序进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五、固定资产的处置不合理。报废、转出的固定资产未进行及时核减,部分单位将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擅自处理,未办理任何资产核减手续,导致财务人员无法调整账务。六、一些基建项目竣工且已经交付使用,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建工程,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转做固定资产。七、有些单位利用项目资金违规操作,购置车辆、设备等资产,放置帐外,未纳入单位帐内统一核算,存在资产流失的情况。综上所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之所以会存在上述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历史上长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遗留问题积淀,还有一部分源于现有体制的不完善,问题诸多不容忽视。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做到“权责分工明确,管理高效有序,过程公开透明,监督检查到位”。为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提高认识,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一是要增强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严格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财务人员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总账,记录固定资产情况;办公室建立分类明细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同时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卡,标明财产编号,且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二是对外单位赠与的固定资产,财务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取得手续,并及时入账;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账。如原价无法查得,按照估价金额,以资产增置手续办理入账。三是对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先按账面价值转作固定资产,待审计决算后,据实调账。四是对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单位应及时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由本单位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五是财政部门应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加强管理及监督,确保固定资产真实、完整、安全。第二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0]13号颁布时间:2000-2-16发文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

Jo****34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