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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政法笔记有感 第一篇:读政法笔记有感政法乾坤-读《政法笔记》有感政法,政法,简单两字,却囊括了法学乾坤。而作为畅游法学的初渡者,更是渡河的浅滩概念,但其一旦渡入深底,其中暗流汹涌的本质谁又能阐述一二呢?难道果真要望文生义地解释为政治与法律吗?对此问题,冯象先生用“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这些入木三分的隐喻给予了疏议。《政法笔记》一书,是法学博士冯象先生的案例随笔,书中言说国內外法治领域的大小故事,其中涉及了修宪、法学教育等有关“政法”的各个方面。本书通过浅入深出的手法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个易懂的案例,这些有意选取的片段在这里都成了学术分析价值的样本。冯象先生在本书中用其睿智的角度让枯燥的理论生动地跃出纸面。古人云:“读书有得,心领神会”书中的透析总会让读者提醐灌顶,并在关键处会心一笑。虽说冯象先生在讲述老百姓的故事时丝丝入扣,甚至精彩纷呈,其中穿插的古今中外的分析更是让整篇文章的架构有血有肉,活灵活现,但“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关心的并不是描述,而是揭示,揭示在当下多元化价值利益的冲突下,如何控制、解决现有的矛盾。读罢此书,你不禁会为书中缜密的逻辑,朴素的哲理而钦佩。同时细嚼诸多的隐喻(如正义的蒙眼布,教鱼游泳等)与暗示顿觉这信手拈来的文学语句和其中深厚的法理思想,无不体现一位士大夫对法治中国的执着追求。德国著名的法学家雅克布·格林曾说过,“文学与法律孕育在同一张温床上”。文学带来了灵感,法律带来了冷静,两者相铺相成,相得益彰。正如苏力先生所言,冯象先生开拓的“作为法律的文学”无不具有楷范之名。但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封面所引用的插曲的正是英国画家瓦兹的《希望》,我想此希望更是对中国法治的一份期冀吧!附注:《政法笔记》,冯象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二篇:读《政法笔记》有感好律师≠好人?——读《政法笔记》有感前言《政法笔记》是冯象在《读书》杂志上开设的专栏“政法笔记”文章合集,开设专栏的用意是“为中国的普通读者写一本书,谈谈新旧政法体制衔接转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因其目的如此,所以专业性太强的话题并没有太多涉及。而是从一个个案例入手,关注和普通读者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诸如名誉权、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等,层层剖析,解读法律,阐明法理。作者以平易近人的姿态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用冷静的观点看待法律实践中的得失,且其具有文学背景,文章中不乏文学典故与圣经故事,还有许多隐喻,言语优美并且幽默风趣,推理精巧并且丝丝入扣,发人深省。其中《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一文让我颇有感触。读完此文,我想到的是一个老话题:“律师该不该为坏人辩护?”这个问题,隐藏了一个前提:对坏人的判定。其实,好坏之别,正如善恶之别,往往只在一念之间。所谓好人,未必不会做坏事,所谓坏人,未必不会做好事。因此,须将人与事分开而论,对事不对人。对律师而言,尤其如此,他们只需考虑事由,无关人品,好人还是坏人,说起来并无多少意义。进一步讲,律师之为律师,正如法律人之为法律人,端在于他们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他们眼里,没有好与坏,只有合法与非法、无罪与有罪、轻罪与重罪等。也许,一个人平日口碑甚坏,诉诸法律,却被宣判无罪,一个人平日口碑甚好,诉诸法律,却被宣判有罪。这背后,则是道德与法律之别,两者之间,楚河汉界泾渭分明,律师自然站在后者一边。总而言之,坏人与否,不是律师应该考虑的问题。再说辩护权。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以好坏,甚至不以法庭宣判之后的罪与非罪为转移。辩护权可以放弃,却不可剥夺,无论基于什么借口。“坏人”云云,毋宁是最拙劣的一个借口。不许坏人找律师,不免导致其抗辩力度的弱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GeorgeSutherland有言:“没有律师代理,被告人就算完全无辜,也有定罪之险,因为他不了解证据规则,无法判断指控成立与否,也不懂得如何做无罪辩护。”),使其距离好人远了一步,距离罪人则近了一步,所造成的伤害,不只施与坏人,还将殃及好人。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尊重坏人的权利,恰恰是保护好人权利的前提,因为如果坏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护,那么,权力的滥用终将降临到好人头上。当好人与坏人一同受害,正义便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反对、禁止律师为坏人辩护,除了对坏人及其行径的深恶痛绝,还有一个原因,即害怕律师为坏人脱罪,帮助其减轻、逃离法律的惩罚。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其必须在合法性的范畴之下,使出浑身解数,穷尽一切手段,追求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假如当事人是一个好人,律师当可心安理得;假如当事人是一个坏人,律师则陷入两难:明知当事人恶迹斑斑,还得努力为其脱罪。如此,作为律师,他是好律师;作为人,他还是好人吗:为坏人脱罪,能好到哪里去呢?《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标题中的这两个“好”,意思不同。前者对应律师职业伦理,后者对应社会道德。当律师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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