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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理确认申请书

第一篇:项目代理确认申请书项目代理确认申请书致: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在贵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海南日报及贵州日报采购设备的项目,已经进入到实质性的阶段,根据贵我双方的协议,现向贵公司申请确认,上述两个项目由本公司代理。我们将会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尽最大努力配合贵公司工作,争取实现销售成功。特此申请,请予批准。确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2012年3月1日第二篇:节目确认项目确认项目:1、节目数2、节目名称3、节目形式4、节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5、表演者总数6、12点是否能到(通知12:30开始)7、道具及特殊要求注意:1、一定要通知到各系有打不通电话的回复给我2、各系团副都是大三的学长学姐记得一定要礼貌社联和各系部的关系很重要辛苦你啦!第三篇:司法确认申请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申请人:徐冬香,女,汉族,1964年8月26日出生,住宣州区溪口镇东华村麦一组,系谢春来妻子,联系电话:***谢锋锋,男,汉族,1988年7月26日出生,住址同上,系谢春来儿子,联系电话:***谢玲玲,女,汉族,1986年8月18日出生,住址同上,系谢春来女儿,联系电话:***申请人: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航南公路2333号,法人代表:许凤梅委托代理人:程小龙,男,汉族,住宣州区溪口镇东华村麦二组,联系电话:***限公司因谢春来工伤死亡事故赔偿纠纷,于2012年4月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一、2012年4月7日,谢春来在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中死亡,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法人代表对上述事故的经济赔偿承担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二、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赔偿徐冬香,谢锋锋,谢玲玲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分三期支付:2012年4月10日前支付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2012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2013年3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以上款项不含安葬费。安葬费由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承担。三、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按期支付赔偿金的,依法要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违约金按当期未支付赔偿金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点五计算。四、以上全部款项按期支付完毕后,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徐冬香,谢锋锋,谢玲玲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上海震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索要赔偿。五、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请求。现请求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此致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附:(人民调解协议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人:年月日第四篇:司法确认申请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申请人:***,男,生于*年*月*日,汉族,甘肃省**县**乡**行政村**自然村,职业(农民)。联系电话******。申请人:***,女,生于*年*月*日,汉族,甘肃省**县**乡**行政村**自然村,职业(农民)。联系电话*****。申请人***与***的**纠纷,于**年*月*日经**乡调委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协议书内容见副本(附后)。现请求镇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申请人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成协议,没有恶意串通、规避法律的行为;如果因为该协议内容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此致镇原县人民法院附:人民调解协议书1份申请人:申请人:二O一一年*月*日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1)镇调确字第01号***:你请求本院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已收到。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条件,本院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本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实回答问题;二、在本院做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申请人有权撤回司法确认申请;三、如果本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本院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相关纠纷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O一一年*月*日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确认决定书(2012)镇调确字第09号申请人刘德峰,男,汉族,生于1966年2月16日,住甘肃省镇原县城关镇中街7号,职业农民。身份证号码:***230。委托代理人刘馨,男,汉族,现年40岁,住甘肃省镇原县城关镇中街3号,身份证号码:***356。申请人叶仁堂,男,汉族,生于1954年12月22日,住甘肃省泾川县荔堡镇袁口村西山社42号,职业农民。身份证号码:***2037.委托代理人张生明,男,汉族,现年50岁,住甘肃省泾川县荔堡镇南李村李社30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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